电子秤,未强检?违法!
2024-02-20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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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电子秤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管是去超市还是农贸市场,都会用到电子秤,但你知道这些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每年都需要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吗?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其将项链送去某寄卖行回收,店铺称的重量与自己称的重量不一样,怀疑该店铺的电子天平未做强检,要求查处。

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后,该局执法人员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有一台电子天平用于回收物品称重。查看该电子天平,未发现计量合格标志,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检定合格证书。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电子天平,并要求当事人尽快将电子天平送到南京市计量院进行计量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当事人的电子天平用于贸易结算,即使是新买的电子天平有出厂合格证明,也需要对电子天平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才可以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商超、农贸市场等发现电子秤未经过强制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仍继续使用或者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可通过12345或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进行举报,注意留存照片、保留完整的消费小票、付款记录等证据,以作为监管部门后续介入调查时的依据。(洪颖)

标签:电子天平;电子秤;计量检定
责编:殷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