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至30项 江苏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版
2022-07-10 20:3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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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至30项 江苏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版

  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截至2021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83.68万人,占总常住人口比例的22.15%。

  日前,江苏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和《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录清单明晰了政府负责提供哪些服务、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可按图索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服务内容清单化、项目化

老年人可按图索骥

  将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清单化、项目化,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的有力举措。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今年,省民政厅对基本养老服务的项目及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充实拓展,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及标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形成了2022年版目录清单。

  江南时报记者了解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过去的18项调整为30项,增加了提供社区活动场所、“银发顾问”服务、就医便利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优抚供养、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等服务内容,使基本养老服务更丰富、更精准、更加贴合老年人实际需求。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介绍,清单上的基本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明确了全体老年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社区活动场所、就医便利服务、老年教育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基本养老保险、尊老金、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等,是促进全体老年人发展、激发老龄社会活力、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导向。

  二是面向特殊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明确了符合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相应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居家探访、上门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服务,政府给予相应经费补贴,体现了对特殊老年人群的关爱扶助。

多维度、系统化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发展

  农村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农村人口平均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5个百分点以上。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未富先老”“未备先老”问题更为突出,为此,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提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有,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深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农村地区医养康养相结合、创新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等内容,多维度、系统化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发展。保障措施上,明确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宣传引导五项具体举措,为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我省正在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农业,吸引城市老年人到农村地区开展短期疗养、农业休闲等活动。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黄挺介绍,2021年我省发布的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一园两基地”推介名单中,有100家以度假养老、康体医疗为主要功能的康美基地。比如南京浦口区雨发生态园、栖霞区桦墅村康美基地等。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农村地区医养康养协作机制,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促进县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下沉。同时,鼓励养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较好的农村地区发展候鸟养老、田园养老等模式,吸引城市老年人到农村地区开展短期疗养、农业休闲等活动,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记者 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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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江南时报讯(记者 孙海燕)近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江苏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预计全省将有10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员就今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的制度安排,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总水平由国家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作出统一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决定2022年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江苏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与去年保持一致。

  据了解,今年,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7元,该部分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具体方案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该部分体现多缴多得。

  此外,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继续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1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

标签:养老服务;农村养老;老年人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