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大丰农商银行继续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行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明委关于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部署,把精神文明建设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绩效考核挂钩,在鼎力支持大丰经济发展、用情用力助推三农小微、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强化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培树明礼诚信形象,不断巩固拓展创建成果,为地方社会和谐文明发展贡献了力量。
该行将以此命名表彰为契机,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再谱新篇,再开新花,为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阮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