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每年7月21日为苏州企业家日。
近年来,苏州市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先行先试,围绕中心工作,对标世界银行指标和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连续三年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其中一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需要纳入法治框架予以固化。为此,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经过多轮修改,《条例》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10月25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2月2日批准。
《条例》共6章,包含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附则共计63条。其中第九条规定:每年7月21日为苏州企业家日,共同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彰显和发挥企业家作用。
苏州拥有两个万亿级产业,3家世界500强企业,上市企业超200家,广大企业为苏州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力量。设立苏州企业家日,不但表达了对企业家们的肯定,更传递出苏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