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苏州金融业积极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产业、服务民生需求、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通过建平台、提质量、育新态、优环境,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也为进一步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金融实力的提升带动了服务实体经济成效的提升。“十三五”期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341亿元,小微企业有贷户数达4.32万,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63%、90.3%;2020年制造业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18.83%,创近10年来新高;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一年期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50%,较全省水平低0.22个百分点,保持全省“利率洼地”优势。
如何加快推进苏州市金融业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能力,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几周前,《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明确了苏州金融业发展思路、举措和实施保障,指导未来5年全市金融业发展。
依据规划,到“十四五”期末,苏州要形成企业融资畅通、产业资本集聚、机构体系壮大、金融创新活跃、开放合作深入、风险防控有力、营商环境优越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标杆城市、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产业资本集聚标杆城市、金融开放合作标杆城市,成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良好协同增强效应的功能性金融中心。
其中,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标杆城市是指在全国率先构建金融、科技、产业三角互动关系,创新资金直达实体经济通道,在高质量服务制造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绿色低碳等方面先行示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即积极融入数字化发展大局,前瞻性完善与数字金融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和基础设施,在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创新、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方面树立标杆。产业资本集聚标杆城市是指发挥苏州产业经济强、金融需求旺盛的优势,着力吸引各类资本集聚发展,畅通资本与产业对接渠道,优化产业资本配套生态体系,基本建成与现代产业体系高效融合、互动繁荣的资本服务生态体系。
围绕4个“标杆城市”的发展目标,《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金融产业综合实力、金融机构总体实力、企业上市挂牌、金融科技发展、私募基金引育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给出了具体目标。
其中包括力争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达到6万亿元、5.6万亿元,全市保费收入达1000亿元;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超过20家,引入金融类功能性总部机构以及创新业态不少于40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过300家,打造千亿市值上市公司5家以上,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规模超过1.5万亿元等。
目标的落实需要行之有效的“苏州做法”。规划明确,做大做强金融组织体系,是苏州金融打造4个“标杆城市”、发展金融产业的根基。苏州将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提升机构规模、深化市场化改革并做大做强地方金控平台;争取新设一批持牌金融机构,加快填补金融牌照业务空白;加快提升一批金融分支机构、培育发展一批地方金融组织、引进壮大一批金融中介机构等。
围绕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标杆城市,苏州将以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为抓手做亮实体金融,加快产融结构匹配,积极打造具备制造业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国际先进制造业金融中心,以产业带动金融发展、金融反哺产业做强。
围绕打造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苏州金融将积极融入全市数字化发展大局,以深化数字征信、数字人民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三大试点为主线,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质效,率先布局数字金融产业链。
围绕打造产业资本集聚标杆城市,苏州将吸引各类国内外资本集聚发展,畅通产业与资本对接渠道,构筑资本围绕产业深度融合的资本生态体系,将着力加快集聚多元资本活水、畅通产业资本对接渠道、完善产业资本配套生态。
围绕打造金融开放合作标杆城市,苏州将加强内外联动,以服务长三角和推进沪苏同城化为核心,紧扣省域一体化发展布局,深化中新、昆台合作渠道优势,探索有苏州特色的金融开放合作路径,推动苏州金融业在开放合作中迈向更高能级。
此外,规划还围绕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完善金融产业生态环境,明确将把握金融业发展客观规律,聚焦政策、人才、监管、基础设施等核心要素,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如提升金融政策区域竞争力、提升金融人才发展吸引力、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力、提升金融发展空间承载力等。
(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