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识真伪 公平公证免纷争
2020-12-16 19:0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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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12月9日上午,当事人葛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苏州吴中公证处,一边送上锦旗,一边激动地向公证员蒋金洺表示感谢。

  经了解,葛某的父母亲均过世,其母亲留有银行存款,掌握其母亲存单的姐姐葛某乙向吴中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承办该继承公证的公证员是吴中公证处的蒋金洺。葛某乙向蒋金洺陈述,父母均已经过世,且只有其一个子女,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原始的户籍资料也仅仅显示只有葛某乙与其父母的关系。

  尽管从形式上审查,申请公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当充分,但是本着职业的敏感以及敬业精神,承办公证员蒋金洺还是对事实进行了核查。通过向当事人所在社区和当事人父母单位进行了解等各种途径,蒋金洺获知葛某乙还有一个妹妹葛某。于是,公证员对葛某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故意隐瞒继承人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其妹妹葛某的合法权益,要求其与妹妹葛某共同向公证处申办继承其母亲遗产的公证。

  继承公证办妥后,葛某为了感谢承办公证员蒋金洺,特地制作了“火眼金睛识真伪,公平公证为公民”的锦旗送到公证处。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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