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上世纪70年代,一男子因犯盗窃罪,被湖南省衡阳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羁押于湖南省雁南监狱服刑。1982年,该男子以借修理电影放映机需外出购买配件为由,越狱潜逃,随后改名换,姓隐藏起来了。日前,已经71岁的曹某逃遁39年后,在南通市如东县被江苏海门警方抓获。
今年9月,湖南警方向江苏海门警方发布协查指令,请求配合对越狱39年的逃犯曹某开展工作。
由于基础信息少,对曹某的追逃面临极大挑战。海门警方并未放弃,在周密研判中,民警开展了大量外围调查和线索搜集工作,确认目前暂住在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的贺某,就是逃脱39年的罪犯曹某。
正当海门警方准备秘密抓捕时,曹某似乎有所察觉,行动轨迹开始出现异常。9月8日早晨,曹某乘车前往南通汽车站,又转乘摩的和出租车出走。海门警方迅速行动,通过出租车司机查到曹某在如东县汽车站下车。于是,民警火速赶往如东汽车站,却发现曹某去向不明。
随后,海门警方调整思路,判断曹某应该不会乘坐大巴潜逃,很可能就地潜藏。很快民警发现曹某曾乘坐过一辆三轮车,但如东当地很多三轮车是无牌无证的,调查一度受阻。民警另辟思路,根据三轮车照片在汽车站周围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名司机认出了三轮车司机身份,民警循线找到了这名三轮车司机。巧合的是,该司机称,他为曹某找到一处暂住地,并且就在刚才还见过面。
9月9日下午,民警通过布控蹲守,抓住有利时机,与湖南警方联手将曹某抓获。
经审讯,曹某对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他交代,从而立之年一直潜逃至古稀之年,内心很不安,看见警车、听到警笛、看到警察都会浑身发抖。当年不该触犯法律,潜逃多年、远离家乡,丢失了亲情、友情和过去所有的一切。现在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勇于面对现实,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目前,曹某被押送回湖南雁南监狱。(魏天煜 冯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