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会
2021-07-22 14:15: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建国 周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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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7月20日,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宣传培训会,要求加强新修法律学习,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前瞻性,提升环境执法工作新能力,适应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新要求。如皋生态环境局各执法分局全体人员、机关执法科、信访科、法宣科室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议由如皋生态环境局分管法治宣传负责人主持。

  培训会上,江苏瀛联法律事务所周欣欣律师就新《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授课培训;对新《行政处罚法》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包含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的种类、“首违不罚”的前世今生、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中法制审核制度、时效以及违法所得的界定和处置等八个方面。

  如皋人民法院立案庭陈俊法官就新《行政处罚法》中的送达和处罚中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他讲解的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贴近实际,同时回答了很多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已正式施行,是这部法律自1996年颁布实施25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该法的修订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落实在法律中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是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更是环境行政执法部门部署开展工作的基本保障。

  当前,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要把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是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培训会上,分管法治宣传负责人要求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加强新《行政处罚法》学习,依法依规推进新形势下污染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满意度。

  一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每个执法人员尤其是执法一线干部要抓紧学习新《行政处罚法》内容,加深对新《行政处罚法》的理解,在新旧法衔之际,更好地履职尽责,行政监督到位、处罚依法依规,推动执法案件办理。

  二要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内容,强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要以此次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认真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升环境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水平。

  (张建国 周爱军)

标签: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培训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