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种药品售价不同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店销售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1-10-11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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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12345工单,市民胡先生称其在A药店购买的一支50克的“扶他林乳胶剂”,售价为67.5元,而在其他药店看到售价为45元,同样的药品为何销售价格如此不同。他觉得很不合理,于是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A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消费者购买的“扶他林乳胶剂”属于非处方药,简称OTC。商家表示店内在售药品为公司统一进货,派送至各门店,销售价格也是公司统一规定好的,门店只负责执行。根据“药店销售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原则,商家享有自主定价权,工作人员现场调取该药品进货凭证和销货记录,确认售价在合理范围内。

  检查时,工作人员在该店店堂内发现有“买贵了,差价三倍返还”的公告。店员表示,公司有承诺,在该店外任何药房购买了低于该店零售价或会员价的同厂家同规格药品(凭购药30天内销售电脑小票,不含促销价),该店将按药品最小销售单位差价进行三倍返还。工作人员将上述调查情况如实告知胡先生后,胡先生说确认药店定价符合规定就放心了,既然药已经买回来了,也就没必要为了差价再去买一支。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药店销售药品,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在选购所需药品时可以多去几家药店询价对比。

  汤玲丽

标签:药店;乳胶;市场监管
责编:康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