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孙海燕)7月2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依照规范流程举行大规模立法听证会,对修订《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进行立法听证。21位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产生的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利益方等,就如何破解高层电梯“老龄化”、如何设置电梯最低保修期避免入住即过保、是否应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公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电梯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南京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不过十年来,南京电梯的保有量大幅度上升,目前全市电梯总量超过11万台,且还在不断增长。电梯的厂家、用户也发生了变化,管理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夏德智说,同时,为了贯彻落实上位法及中央有关要求,固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成果,必须与时俱进地对《条例》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立法有多方面的创新举措,首先体现在加强立法协同上。“立法工作协同是推动实现地方人大协同立法的重要途径。今年,南京、苏州、无锡三市都将电梯安全条例列为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为提升三市电梯安全立法的效果,探索创新立法协同机制,三地在协同方面做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尤其是在框架结构和主要制度设计上将达成共识。”夏德智说。
7月6日至7日,三市法制委、法工委已经在南京召开了电梯安全协同立法第一次会议。会上交流了各市电梯安全立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明确了立法主旨,梳理了共性难点问题。接下来,三市电梯安全协同立法还将分别在无锡和苏州召开第二、第三次会议。
5月10日,四川成都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导致包括一名女婴在内的5人受伤;7月11日-12日,南京发生4起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其中两起发生在居民家中。
上述案例被不少听证会参加人引用,并建议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听证的焦点在于如何确保规定执行到位。不少人认为应通过较重的处罚来减少违规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只有罚款罚到他心疼才能接受教训。”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楚炫认为,要防范电动自行车进入南京市10多万部电梯,应以管理引导为主、惩罚为辅,以街道网格化管理为主,物业管理为辅,并发挥业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