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大幅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海州警方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2022年1月29日18时许,路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棋牌室检查时发现,经营人张某在棋牌室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仍然开门营业,造成人员聚集,违反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路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2日14时许,路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一麻将馆检查时发现,该麻将馆负责人范某某在麻将馆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仍开门营业,造成人员聚集,违反了《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范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路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范某某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7日22时许,路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一酒吧检查时发现,该酒吧经营人朱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反了《连云港市疫情联防联控第1号通告》。
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路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朱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防疫不松懈,健康过大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广大市民务必要自觉严格地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的规定、要求。下一步,海州公安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