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警方查处3起违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2022-01-11 15:5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田帆 周宗江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 为严格落实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28号通告,1月10日下午,连云港市海州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入辖区社会面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民警发现三峡饭店未能按规定落实健康码(或行程码)查验和测温措施;异乡者书城未能按规定落实健康码(或行程码)查验和测温措施,且店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TiMi理发店未能按规定落实健康码(或行程码)查验和测温措施,且店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相关规定,海州警方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决定的三峡饭店负责人陈某全、异乡者书城负责人李某、TiMi理发店负责人张某洋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海州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广大市民务必要自觉严格地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的规定、要求。下一步,海州公安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标签:疫情防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责编:苏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