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2021年特种设备监督抽检情况 责令10家问题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2022-01-04 22:1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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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殷文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2021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抽查。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记者了解到,此次监督抽查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日常监察、检验、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薄弱环节,共抽查特种设备相关生产单位270家。其中,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10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51家,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单位24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70家,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15家。

  抽查发现,部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缺少应力分析报告;部分机构检测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配置不能持续满足核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检测责任过失赔偿能力的见证资料;个别气瓶检验机构不能持续满足核准的要求,检验的出租车车用气瓶上无TAXI永久标识;部分焊工考试机构的焊接指导人员无相关资格。

  比如在对气瓶检验机构的抽查中发现,个别机构负责人、检验人员不能持续满足核准的要求,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检定或校准,缺少具有承担检验责任过失赔偿能力的见证资料,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工艺指导书中缺少规定的内容,未进行质量目标分解考核,内部审核存档资料不全,无损检测分包未见委托书及分包检测报告,气瓶定检报告格式、检验记录填写、校核及报告批准不规范等。

  在对无损检测机构的抽查中发现,部分机构检测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配置不能持续满足核准要求,检测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法规标准配备不齐全。未按要求提供检测责任过失赔偿能力的见证资料,缺少年度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编制不齐全、存在错误,未按要求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未实施有效的检验质量监督,检测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不规范,检测记录存在项目缺漏,缺少规定的信息,检测示意图要素不全,检测报告编制、审核、批准管理不规范等。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对于抽查中发现的9家不再具备生产条件、逾期未改正的单位,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3家未接受检查的单位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责令10家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工作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按要求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省市场监管局还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辖区内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行政处罚信息按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标签:抽查;检测机构;生产单位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