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春读史】话说“安石乱天下”
2021-11-19 23:5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束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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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是宋代抚州临川(今江西境内)人,出生于1021年12月,2021年是王安石诞生1000周年纪念。蓦然回首,当年“安石乱天下”一事又有几人知晓。

  对于王安石,一般人主要通过他的那首著名诗篇《泊船瓜洲》来晓知:“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我因专业与职业关系,知道他是中国古代文学“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答司马谏议书》是我在上大学时的课本上见到的,后来我在写作《理学古文史》一书时,也曾对唐宋八大家古文中的理学问题作过钩沉;在从事全省文物工作时,让我知道了王安石在南京“半山园”还有个旧居,现坐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内。而通过读《宋史》,又让我对历史上的王安石曾经“乱天下”的经过有所了解。

  一.王安石生来“眼多白”,穿着不修边幅,也曾不屑为官。

  王安石年少时就喜欢读书,具备过目不忘的特异功能。写起文章来,动笔如飞,开始看起来不经意,文章写成后,见者无不称其精妙。王安石有位好朋友叫曾鞏,与欧阳修关系较熟,曾拿着王安石的文章去向翰林学士欧阳修推荐。欧阳修见到王安石文章后,十分赞叹,就利用自己“文章太守”的威望和在朝廷中任礼部贡举主考官的资历为王安石宣传延誉。王安石后来考进士,得“上第”成绩,被朝廷破格任职,派到淮南任判官;朝廷后来又召试馆职,让他到京城为官,但王安石均“不就”,不愿意。欧阳修又推荐王安石到朝廷来做谏官,王安石又以母亲年事已高为由,仍然不愿为官。后来还是欧阳修,考虑到王安石的俸禄生计,就让他在地方任个群牧判官,开始是到常州任知府,后来又到江东任刑狱。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来到朝廷,任度支判官,负责国家财赋事宜。

  王安石未富贵时,虽然名震京师,但这个人生性不好华腴,自奉至俭,甚至有时衣垢不澣、面垢不洗,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世人多称其贤时,唯独苏轼父亲苏洵对王安石的为人本质看得很透,说:“凡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 。苏洵又作《辩奸论》来讽刺王安石。《宋史》卷三三二《李师中列传》记载,当时李师中进士及第后到地方任官,朝廷此时也在重用包拯,大家就在一起议论说,从此朝廷事情要多起来了。李师中对同僚们说:“包拯何能为。今鄞县王安石者,眼多白,甚似王敦,他日乱天下,必斯人也。”二十年以后,李师中的话果然应验了。后来不仅曾鞏同王安石离得远远的,王安石也不把欧阳修放在眼里,这一切都在王安石后来的“变法”实践中呈露无遗。

  据《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列传》记载,王安石在朝廷任度支判官一职后,议论高奇,能言善辩,旁征博引,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他给仁宗皇帝上万言书,要求国家加强“法度”建设,认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所表达的思想,在他日后执政过程中被不断付诸实践。

  正是由于王安石一次次拒绝馆阁之命,士大夫们都以为王安石有这等大才却无意于官场,就更加想结识王安石,恨没有机缘与之谋面。这一来,朝廷只要有“美官”即重要官职,大家都想到王安石,就担心他不来。朝廷让他去修皇帝的“起居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官位,可以整天在皇帝身边,皇帝的言谈举止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并且还要记录在案。王安石对此不感兴趣,辞谢推让了好多天。朝廷又派閤门吏将皇帝的敕书送到王安石门上,他仍然拒不接受。閤门吏追随在王安石身后,要给他拜呈道喜,王安石竟然跑到茅厕里去躲避!閤门吏没办法,只好将敕书放于案上而回,王安石又令人追上送还。就这样往返“上章”了八九次,方才接收下了皇帝的敕书,遂“知制诰”,担负起为皇帝起草诏书制谕的重任,同时负责纠察在京师的刑狱。

  王安石终于有了可以施展才华的平台,所以再也不辞官了。

  但后来又因为在对一些案件的处理中,与朝廷大理寺意见不一致,并且讲话的内容都是冲着当今“执政”者,所以也就与许多人相忤,人际关系紧张起来。后又因母亲去世,在整个宋英宗朝,他都“召不起”,不去做官。据《宋史》卷三四四《鲜于侁列传》记载,王安石居住在金陵时,“有重名”,名气很响,许多人盼着王安石能够当宰相,但进士出生的鲜于侁却对王安石“沽激要君”的做法深恶之,经常对别人说:“是人若用,必坏乱天下。”

  二.“熙宁变法”引来朝野哗然,皇帝提醒:要畏惧百姓舆论。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在“巨室”人物韩绛、韩维、吕公著等引荐下,被起用为江宁知府,相当于当上了今天的南京市市长。但旋即被诏到朝廷,“入对”讲席,任翰林学士兼侍讲,成为神宗皇帝的智囊。

  王安石希望皇上为政要“择术为先”。熙宁二年(1069年),拜参知政事,又进言皇上:“变风俗,立法度,最为方今之所急也。”宋神宗十分欣赏王安石才干,觉得王安石讲的有道理,为摆脱北宋政权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政权巩固的危机,于是拜王安石为相,专门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以掌管经划邦计,统筹国家财政度支,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并任命王安石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共同负责“变法”事宜。但是到了具体实施变法行动时,王安石只让同党吕惠卿来专门负责此事。

  变法涉及到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场、保马、方田诸役等方面,朝廷同时派遣提举官四十余人在全国各地进行宣传督办,“熙宁变法”正式拉开战场。

  王安石为人,性格强忮,遇事自信所见,执意不回。为了推行新法,他甚至说出这样的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下定决心要大干一场。“新法”是一个系列,熙宁二年出台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条约;熙宁三年颁布募役法(免役法)、保甲法;熙宁四年颁布方田均税法,改革科举制度;熙宁五年颁行市易法;熙宁六年颁行免役法。在这过程中,他将朝廷内外的“老成人”罢黜殆尽,多用自己门生中“儇慧少年”,因为这些人能说会道、敢做敢为。

  所谓“青苗法”,就是“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钱,散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意思是说,在每年农历的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这样可以大大增加政府收入,限制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但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朝野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宋史》卷三三七《范镇列传》记载:王安石改“常平法”为“青苗法”,翰林学士范镇言:“常平之法,起于汉盛时,视谷贵贱发敛,以便农末,最为近古,不可改。而青苖行于唐之衰世,不足法。且陛下疾富民之多取而少取之,此正百步、五十步之间耳。今有两人坐市贸易,一人故下其值以相倾,则人皆知恶之,可以朝廷而行市道之所恶乎?”宰相韩琦也极论新法之害,送条例司疏驳;右正言、谏官李常也乞罢青苗钱,诏令分析,范镇皆封还,以示对皇上支持王安石变法的不满。

  “常平法”始于汉代。《新唐书•刘晏传》记载:“刘晏又以常平法,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率诸州米尝储三百万斛。”宋神宗曾问开封府判官赵瞻:“卿知青苗法便乎?”对曰:“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扰攘中,掊民财诚便。今欲为长久计,爱养百姓,诚不便。”希望朝廷还是用“常平法”对待百姓,不要搞“青苗法”。

  所谓“均输法”,就是“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意思是说,政府设立的发运使掌握各地生产情况及政府宫廷需求,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统一运输,这样可以降低国家支出,减轻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市民生活。但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发展的市场调节规律,虽然对市民生活带来便利,但加大了生活成本,不符合民生利益需求。

  所谓“保甲法”,就是“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发放弓弩武器,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这为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但“保甲法”在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多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甚至砍下了自己手臂。熙宁五年(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聚众抗议事件。

  “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就是“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意思是说,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助役钱,官僚地主、女户、单身汉概不例外。这种做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但对贫苦百姓是沉重的负担。老百姓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役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变法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

  “市易法”是“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 意思是说,在县级政府设置市场交易场所,允许任何人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再行卖出,政府收取五分之一利息。这样可以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但老百姓获利甚微。

  “保马法”就是“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值,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意思是说,将原来由政府牧马监来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来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这样做,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得以提高,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但老百姓的负担加重了。

  “方田法”就是“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意思是说,下令在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结果是清丈出了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后得到了实惠。

  另外还有“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结果是: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得到发展,政府税收增加。但由于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加重了老百姓负担。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虽多,但良莠不齐;军权集中、更戍法直接削弱了部队战斗力;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为此,王安石还推行了“裁兵法”和“将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从而提高了军队士兵的素质。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把各路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有利于加强军队的战斗力。

  王安石变法得到了皇帝宋神宗的支持,在开始时,只要有人反对变法,皇上就会力挺王安石,并对有些反对变法者进行惩处。御史中丞吕诲反对王安石变法,曾列举“过失十事”,结果被皇上赶出了朝廷。韩琦、御史中丞司马光又向皇上反映,变法带来了“士夫沸腾,黎民骚动”社会不稳定现象。

  开封有一户人家为了避免保甲税,宁愿将自己的手指手腕截断。知府韩维向皇上禀报后,皇上把王安石召来,告诉他民众反映强烈,抵触情绪很大。王安石听了后说:“这事不一定是真的,即便是真的,也不足怪。现在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纷然惊异,况于二十万户老百姓,肯定有那些愚蠢的人容易受人蛊惑煽动。我们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啥事也不敢做呀。”神宗皇帝对王安石说:“老百姓的话如果合理,我们采纳了,改革就会取得胜利,老百姓的舆论也不可不畏惧啊!”但是,王安石十分强辩悖理,皇上的话也听不进去。

  《宋史》卷三三四《萧注列传》记载,萧注进士及第,为人有胆气,嗜杀,但能够看人面相。有一次,宋神宗问他王安石这个人怎么样,萧注说:“王安石牛目虎顾,视物如射,意行直前,敢当天下大事。”宋神宗一想到目前正对王安石委以重任,也就不再多计较他与王安石之间的君臣关系了。

  三.与同僚闹翻,神宗皇帝面露忧色,皇太后哭喊“安石乱天下”。

  王安石本来是由曾鞏引荐给欧阳修的,当欧阳修因年老请求致仕时,参知政事冯京要求挽留欧阳修。由于欧阳修对王安石的变法持与司马光一样的反对态度,所以当听说欧阳修要退休时,王安石不同意冯京的请求,对皇上说:“如此一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皇帝果然听了王安石的话,让欧阳修退休。

  当时,朝廷一大批官员中,欧阳修、文彥博是向皇帝举荐过王安石的人,司马光、范镇与王安石原先也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王安石为了变法的推行,对这些人的排斥是不遗余力,不留情面,有的被赶出朝廷,发配到地方当苦差。富弼、韩琦二人是王安石身边的人,当他们对王安石“青苗法”提出异议后,也被王安石比作共工和鲧二人,是顽固忤逆。

  据《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列传》记载,王安石与司马光同朝,针对国用不足问题,宋神宗诏学士议。王安石认为,“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司马光说:“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王安石回答说:“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司马光说:“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双方争执不已。王安石主政推行新法,司马光上疏言其利害。司马光主张“祖宗之法不可变”。但吕惠卿与王安石意见一致,说:“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司马)光言非是,其意以风(讽)朝廷耳。”宋神宗问司马光:吕惠卿讲得有没有道理。司马光回答:“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司马光与吕惠卿进行辩论,吕惠卿不能对,就用其他事情来诋毁司马光,遭到了神宗皇帝的批评。

  宋神宗在竭力调和变法派和反对变法派两个阵营的矛盾,尤其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国家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熙宁三年二月十二日,又擢升司马光为枢密副使。但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辞请,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司马光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而被罢官,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司马光在洛阳一呆就是15年,编纂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天下老百姓都认为司马光是真宰相,因为他更多的是关心基层老百姓的疾苦,所以,田夫野老皆称之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司马光,字“君实”。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大旱,久不雨,饥民流离失所。宋神宗整天面露忧色,对朝嗟叹,欲去掉变法内容中那些不善者。王安石却说:“水旱常数,尧舜禹和商汤也不能避免,此不足以引起圣虑。皇上但当修人事以应之。”

  神宗皇帝说:“此岂小事?朕所以恐惧者,正为人事之未修尔。今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甚至有人口出不逊语言。自朝廷近臣以至皇宫后族,没有一个不说变法带来危害。两宫太后常对朕泣诉。朕担心京师会出现骚乱,加之天旱,更易失去人心。”王安石对皇帝的担忧仍不当回事,还说自己从未听说过有这等事,并且把责任推到其他官员身上。

  新法推行后,“民皆愁痛嗟怨,比屋思乱”。(《宋史》卷三三七《范祖禹列传》)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名叫郑侠的京城卫官,将自己所见到的“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绘成图卷,将图呈献给神宗皇帝。郑侠对皇帝说:“老天干旱严重,完全是由王安石所致。革去王安石,老天必定会下大雨消除旱情。”神宗皇帝把“饥民图”给王安石看,王安石不但不反思,还下令将郑侠发配到岭南去了。

  这边,慈圣太后、宣仁太后又流着眼泪抹着鼻涕地对皇上说:“安石乱天下!”

  神宗皇帝终于对王安石的变法有所怀疑了。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宋神宗下决心罢免了王安石宰相职务,将其降为观文殿大学士,再任江宁府知府,由吕惠卿接替王安石原先从事的工作。

  四.王安石三任江宁知府,司马光扭转“国富民贫”,大宋国力增强。

  熙宁八年(1075)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接到圣旨后,王安石昼夜兼程,倍道而还。回到朝廷后,王安石任命自己的儿子王雱为龙图阁直学士,但儿子不从。王雱后来在处理王安石“私书”问题上,遭到王安石的严厉责咎,因愤恚而背部发疽病死。

  宋神宗很欣赏一个名叫鲜于侁的人,这个人的文采与为人都令皇帝满意,就通过下诏求“直言”方式,让鲜于侁来到了皇帝身边。鲜于侁上书论时政,其中有:“可为忧患者一,可为太息者二,其他逆治体而召民怨者,不可概举。”矛头直指王安石。王安石很是愤怒,就跑到神宗皇帝那里说鲜于侁的短处与不是。宋神宗回答王安石:“侁有文学,可用。”王安石问:“陛下何以知之?”神宗回答:“有章奏在。”王安石一听,不敢再说话了。鲜于侁后来到地方任官,对于王安石的变法并没有完全执行,而是以不害民为前提,他说:“青苗之法,愿取则与,民自不愿,岂能强之哉!”苏轼称赞鲜于侁是:上不害法,中不废亲,下不伤民,实为“三难”。

  王安石自从重新走上宰相位置后,脾性较前似有所收敛,变法派内部也分裂严重,支持者愈来愈少。同时他也明显感觉到,神宗皇帝对他的信任程度在降低,神宗的变法决心已经在动摇。变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于是就经常向皇帝请病假,要求退休。加之儿子王雱死后,更令他常悲伤不堪,力请辞去宰相一职。

  神宗皇帝对王安石确实有点厌烦了,熙宁九年(1076年),同意王安石辞去宰相职务,将王安石降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这是王安石第三次出任江宁府知府一职了,从此,王安石隐居江宁“半山园”。熙宁十年(1077年)又改封集禧观使,封舒国公。元丰二年(1079年),朝廷又复拜王安石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在汴京去世,其子赵煦年仅十岁即位,是为宋哲宗。因哲宗年幼,宋神宗的生母高太后(即宣仁太后)被尊为太皇太后,实际“垂帘”秉持朝政大权,前后长达9年之久。

  宋神宗去世后,司马光从洛阳进京奔国丧。洛阳老百姓在道路两旁“遮道聚观”欢送他,高喊“无归洛阳,留相天子,活我百姓”。老百姓希望他能留在京城汴京以辅佐皇上,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洛阳百姓围观相送,致使司马光的马车一时前进不得。

  到了京城后,高太后派使者询问司马光当务之急。司马光连续上了好几篇奏札,归纳起来就是:广纳谏言,废除新法,尤其对王安石“新法”持全盘否定态度,认为变法派们完全是在“舍是取非,兴害除利”。

  高太后执政后,“以复祖宗法度为先务,尽行仁宗之政” ,起用司马光等为相,废除王安石新政,放逐变法派,史称“元佑更化”。

  王安石变法的初衷是“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但在实际操作时,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导致“国富民贫”。加之新法在实行过程中过于急进,前期宣传铺垫不够,造成社会逆反现象严重。新法废除后,百姓欢天喜地,社会开始稳定,国力开始增强。契丹辽国和西夏的使节到来时,必定拜访司马光,他们告诫本国的边吏们:“中国现在是司马光当宰相了,你们不要轻意在边境生事端,制造摩擦。”

  五.王安石与司马光:生前均怀报国志,名垂青史千秋颂。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王安石去世,享年66岁,朝廷赠太傅。但到了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才获谥“文”,给予盖棺论定,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有一个学生叫陆佃,是越州山阴人,居贫苦学,夜无灯,映月光读书。曾不远千里来到金陵,拜王安石学习经学。熙宁三年,陆佃应举入京,恰逢王安石当国“变法”,推行新政。有一次,王安石问他对新政的看法,陆佃说:“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如青苗是也。”王安石大为吃惊,想不到自己的学生也持不同意见。王安石说:“这件事情,我是与吕惠卿研究商量,并且又进行了外部走访后才决定下来的。”陆佃也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对王安石说:“公乐闻善,古所未有,然外间颇以为拒谏。”王安石笑曰:“我哪里是拒谏这种人?但邪说营营,故无足听也。”陆佃说:“这就是人们说你拒谏的原因了。” 《宋史》卷三四三《陆佃列传》记载,在朝廷“去安石之党”后,士多讳变所从,朝野反对王安石已成一面倒态势。王安石去世后,陆佃任中书舍人、给事中,他不惧政治风险,“率诸生供佛,哭而祭之”,为王安石举行悼念活动。由此可见,王安石变法失败,对他产生的政治上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

  再说司马光从洛阳回到汴京后,先以门下侍郎入朝,吕公著也以尚书左丞被召,文彦博、韩维、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相继得到重用。司马光执政后的第一道札子就是《请更张新法》,他把新法比成毒药,认为必须全部废止。遂罢“青苗钱“,复“常平”糶糴法。宰相蔡确与韩缜,知枢密院事章惇都是王安石变法派人物,有的被贬,有的被判刑,有的被逐出朝廷政府机关。

  司马光为了报答朝廷和百姓,立志要像诸葛亮那样,“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就连生病做梦,梦中语言都是朝廷天下事。司马光去世时,年仅68岁。太皇太后与皇帝都十分悲恸,亲往吊唁,赠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绢七千。谥曰“文正”,赐碑曰《忠清粹德》。京师人“罢市往吊”,有些人虽然没有钱,宁愿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司马光后来归葬陕州,出殡那一天,哭者如哭其私亲。司马光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岭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画像以祀,饮食必祝。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就问到:“君实得无知之乎?”

  历史有时会出现惊人的相似一幕布。也就在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朝廷为王安石赠谥号“文”、予以肯定时,随之而来的就是对司马光的否定声音出现了,这种声音一直持续到宋徽宗朝。

  御史周秩及宰相章惇、蔡卞、蔡京等都曾翻案,否定司马光,要求夺职夺谥,甚至要对司马光“发冢斫棺”,但都遭到了皇帝反对。当时被太学生指责为“六贼之首”的蔡京在任宰相时,曾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

  长安有一个石工名叫“安民”的人,拒绝将自己的名字镌刻在石碑上,哀求说:“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安民哭泣着说:“遭遇劳役,我不敢拒绝,乞求不要让我的名字‘安民’二字刻在石碑的末端,恐怕得罪后人。”当时负责监工的官员感到十分惭愧,同意了这位石匠的请求。

  一直到靖康元年(1126年),司马光才得以还赠谥;到了南宋高宗赵构的建炎年间(1127-1130年),司马光才得以配飨宋哲宗庙庭。

  王安石与司马光,都是我国历史上可圈可点、名垂青史、千秋赞颂的杰出人物,但在如何关心国运民生问题上,王安石留给人们更多的是教训,司马光留给人们的更多是经验。司马光的经验源于他对人的生命的爱怜,我们可以从他小时候在危急关头能“砸缸救人”的智慧中见出,更可从他编撰的《资治通鉴》皇皇历史巨著中领悟。作为历史上的南京市“老市长”,王安石始终以文学名世,在南京这方土地上创作了不少佳作,今日之南京成为“世界文学之都”,这位“老市长”也应该有一份贡献吧!

  束有春 2021年11月19日于金陵四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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