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月10日,高淳法院积极发挥“金花向阳”行动作用,依法高效审查,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0年,申请人孙某与被申请人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后便结婚生子。2022年的一天,王某酒后因琐事对儿子进行辱骂和殴打,孙某制止过程中同样遭到王某殴打。此外,王某还存在多次家暴行为。孙某向高淳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请求禁止王某对自己和二子进行家暴。
承办法官陈少勇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及时调取派出所登记表、申请人病例等证据,认为申请人孙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此时距离孙某提出申请不足24小时。
同日,承办法官当面向王某送达《民事裁定书》,向其详细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概念、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不履行裁定的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并对王某实施暴力的行为作出严肃批评和劝导。随后,承办法官又来到当地社区,协调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配合法院工作,密切监督被申请人的行为,切实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 通讯员 陈妍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