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五一”消费投诉热点
2021-05-10 22:4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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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 通讯员 徐悦)“五一”期间,江苏省消保委共计受理维权诉求8827件,其中咨询6909件、投诉1918件,具体涉及购票难、机票价格暴涨、退房或退票手续费过高、旅游团频现“坑”游客等方面。

客房预订被“跳单”

商家解约并赔偿220元

  5月1日-5日,江苏省消保委系统共接到涉及住宿服务的投诉达184件,具体表现在酒店价格暴涨、客房预订被“跳单”、房间实际环境与图片不符、退订改签手续费过高等方面。

  消费者汪女士于3月份在网络平台上预订了连云港市某假日酒店的大床房,并于5月1日晚入住该酒店。当晚,酒店方面坚称汪女士预订的是标准间并拒绝了消费者入住大床房的要求。消保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汪女士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微信上的订房记录,显示预订的确实是大床房,而商家则展示了其系统上的记录,显示为标准间。工作人员认为酒店因管理对接等问题造成消费者无法入住预订的房型,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后经调解,商家与消费者解除合同并赔偿消费者220元。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提前预订酒店时,最好多方了解所选酒店的真实情况,关注相关评价及配套设施。通过网络平台预订房间的消费者,在接到下单成功的通知后,可电话联系商家进行确认,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最后,消费者还要在预订时留下相关的证据,如预订的时间、房型、价格及其他承诺,以便在纠纷发生时维权。

网购景区门票

现场却刷不出来

  今年“五一”假期,江苏全省“出游潮”与“补偿式返乡”叠加,旅游及出行需求暴增,各类纠纷也成为关注焦点。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旅游出行有关的投诉191件,根据投诉分析,消费者出行方面的投诉主要是航班车次延误、行李丢失或损坏、网上购票退改签时间长费用高等,在旅游方面主要是景区门票不可退、黄牛炒票、景区人流量过大消费者购票后迟迟不能进入景区、低价游坑骗游客等。

  消费者陈先生于4月30日通过网上购票的方式购买了南京市某旅游景点的三张门票。5月1日,陈先生到该景点游玩时,发现只有两张票有效,还有一张票因为系统原因刷不出来,不得已现场重购了一张门票。陈先生回家后发现网上仍能查询到未刷出的票,便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拒绝。

  在本案例中,消费者购买了三张门票,但因系统原因,导致其中一张票无法使用,商家理应对消费者的财产损失作出赔偿,进行退票处理。在本案例中还出现了旅游景点与网络平台互相推诿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旅游景点作为门票发行方,网络平台作为门票销售代理方,都应当对消费者负责。

黄金珠宝“一口价”销售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五一”期间,黄金珠宝等交易市场火热。根据舆情监测,假期与首饰消费相关的负面舆情共173条,金店虚假活动宣传、抖音上售卖的饰品以次充好等问题集中。

  同时,江苏省消保委近期还观察到黄金市场上出现的一个新的投诉热点:部分消费者反映目前黄金市场上出现了“一口价”销售模式,即金店金银首饰的售卖绕过传统黄金按克售卖的形式,以“一口价”售卖,不明确标明饰品的克数,在消费者要求告知商品克数时也直接拒绝,这种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未能妥善履行商家的信息披露义务。

  消费者张女士于5月1日在某金银首饰店,通过“一口价”方式购买了一条黄金项链。购买项链时,张女士曾询问店员该饰品多少克,店员称不知道,大约有4-5克。张女士回家后发现商品标签上写明为2.85克,认为该商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在本案例中,该金银首饰店通过“一口价”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或许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或行业惯例,但任何商业模式或行业惯例都应当尊重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省消保委鼓励市场营销手段的创新,但是当消费者询问商品具体信息时,商家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理性对待旅游市场新业态

提升消费品质

  对于消费者在“五一”期间遇到的各类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也给出消费建议:

  理性对待旅游市场新产品、新业态,提升消费品质。当前,不少旅游平台推出如机票盲盒、特色旅游线路等新兴产品,强调“不问时间地点,随心出发”,符合年轻消费群体喜欢尝试新鲜、随机博彩的心理。虽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但是也带来一定的消费风险。面对旅游市场的新兴业态,应当加强平台或商家的资质审核,要求平台或商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市场规律定价;消费者在追求个性化的同时,应当做到理性消费,审慎且准确辨别产品种类、服务品质等内容。

标签:商家;江苏省;投诉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