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的虚拟世界与现实法制
2024-03-15 16:5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丁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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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陈刚教授和董浩宇博士曾给元宇宙下了一个定义:“元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的,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由此可以认为,元宇宙是通过各类技术融合应用创造的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又与现实世界不断交互的虚拟世界。

  在大多数人想象中,元宇宙所创造出来的虚拟世界主要应用方向是娱乐。无论是1992年首次提出“元宇宙”概念的科幻小说《雪崩》,还是前几年爆火的电影《头号玩家》,又或是诸多有关元宇宙的文学或影视作品,在它们所描述的未来世界中,元宇宙都是以游戏的形式在大众中得到普及,人们可以在其中扮演不同角色,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模拟身临其境的感觉以获得超越时空的游戏体验。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元宇宙只是现有游戏形式与未来可能出现相关科学技术结合而成的大型虚拟现实游戏,期待元宇宙,更多是期待它在工作学习之余的游戏时间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便殊不知,在未来各种技术真的可以实现人们对元宇宙的构想,这个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感官层面就有着几乎相同的真实性,如果潜意识里只将这个虚拟世界看作游戏,自然不会考虑相关的道德和法律,由此也会诱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元宇宙的虚拟世界需要现实法制把控方向。虚拟世界是人创造的,既然是创造,自然会在创造过程中加入各种法则,比如“超能力,星际旅行等”科幻元素,虽然不能完全用现实世界的法制约束五花八门的虚拟行为,但也要遵守基本的法制要求,否则这个虚拟世界将成为“法外之地”,一旦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在虚拟世界中从事一些与现实世界相同的违法活动,却又不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必将对现实世界的精神文明和社会治理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元宇宙在创造“性质上虚拟,感觉上现实”的世界时,言行举止必定需要相应的法制加以规范和约束,只有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奔跑,元宇宙才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福音、更大享受。

  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2302班 丁峥

标签:虚拟世界;宇宙;现实世界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