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追债未果 泗洪法援一朝解心结
2021-08-02 21:2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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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日前,李某在宿迁市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颤抖着双手拿着3871800.7元的胜诉判决书,说:“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感谢政府、感谢法律援助。”

  今年64岁的李某是一名伤残退役军人,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被地雷炸伤过。2011年,李某及其亲属将400万元借给李某的朋友,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时间及利息,到期后对方仅支付利息,未归还本金。经李某的多次讨要,双方修改协议由借款人之一的王某转让公司股权,原债务作废,但后续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因身体多病无力再与他们纠缠,无奈之下到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讨10年前的这笔旧账。

  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由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特别资助。由于受援人系伤残退役军人,省基金会当即回复同意办理。李某表示之前咨询过江苏永明晖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希望由其提供援助,中心适用“点援制”,案件指派李超律师承办。

  李超律师理清法律关系、人员变动、借还金额,梳理证据材料,并申请缓交4万余元的诉讼费,庭审中抓住后一份协议未实际履行归于无效,主张4被告共同承担。最终,经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本金3871800.7元及利息。

  (刘丽)

标签: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承担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