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台十六条措施
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1-07-30 21:44: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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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分行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于2021年7月28日向南京地区金融机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各金融机构提出了十六条具体要求,以引导金融系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

《通知》指出,在总分行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新增2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民营、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疫情防控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主动对接参与疫情防控和保障的企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全方位提供最优质的融资服务保障。要加大两项直达政策实施力度,按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要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推广无还本续贷、利用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积极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要积极依托长三角征信链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与服务,切实发挥征信系统相关大数据资源的融资促进作用。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畅通高效支付渠道,持续做好支付清算系统管理,确保各类支付清算系统稳定安全运行。要开辟银行账户“绿色通道”,保障防疫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探索通过异地分支机构协助或远程视频核实等途径,进一步提升企业开户便利化水平。鼓励采取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各类支付结算业务。要通过减免小微企业开户费、账户管理费和支付服务手续费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帮扶力度。要建立国库资金汇划保障机制,切实保障TIPS、南京市国库支出业务无纸化系统等正常有序运行,及时准确汇划各类国库资金。要切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卫生防疫单位的对接联系,做好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公众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银行网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查询信用报告。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个人信用报告代理查询点服务。要密切关注疫情对现金运行造成的各种可能影响,科学预测各券别现金需求情况,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服务连续稳定。要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规范现金消毒操作,着重落实注意事项,确保付出现金安全。要优化服务流程,为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相关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资本项下人民币资金收入在境内使用等业务。要合理安排网点营业时间,提前向社会公众公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要及时妥善处理防疫期间各类金融咨询和投诉,鼓励线上开展金融消费纠纷调解。要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行业自律,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资金诈骗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疫情应对政策措施,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和组织协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好全员管理,储备防疫物资,加强卫生管理,切实关爱员工身心健康。要制定各类业务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保持各项业务、系统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及时评估自身流动性和风险状况,做好疫情对经济金融发展的长期影响分析,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要加强监测预警和防范指导,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防范化解相关风险,谨防部分领域金融风险外溢,积极营造良好金融运行环境。

通讯员 张忠宇 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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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