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7家综保区将享受新政福利
2022-03-31 17:3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译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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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综保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苏州7家综合保税区将同时享受新政福利,为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升级、营商环境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等方面带来新机遇。为使江苏省广大外贸进出口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近期,苏州海关通过采取“线上宣讲+线下定点宣传”相结合方式,向企业介绍最新的《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政策》,先后对地方政府部门及区内10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定点宣讲;通过微信群等网络化手段进行线上政策解答,惠及300余家企业。

  “《综保区管理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办理该季度货物集中申报手续,延迟了缴纳税款的期限,将‘次月底前集中申报’调整为‘在不超过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此外,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明确了11类业务,其中跨境电商作为新兴业务被明确提出,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特色发展,给企业吃了定心丸,强心剂。”活动现场,苏州海关政策宣讲员对《综保区管理办法》做了详细介绍。

  “通过这次宣讲,我们了解到新的综保区管理办法对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领域有了新的支持,管理越来越规范的同时,也为我们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更强信心!”苏州市国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开明表示。

  “《综保区管理办法》在《保税港区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新增了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和期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务。明确了政策适用问题,如选择性征收关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优化了海关监管措施,如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出区检测维修期限延长等。既有政策延续,如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年限内的免税设备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又有制度创新,如允许区内企业依法销毁处置货物。同时《综保区管理办法》明确检疫原则和检验规定,严守国门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苏州海关驻吴中办事处副主任翟维苓介绍。

  苏州是开放型经济大市,目前全市共有7家综合保税区,分别是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太仓港综合保税区、常熟综合保税区、吴江综合保税区、吴中综合保税区。为帮助辖区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苏州地区海关推动“综保区21条”红利持续释放,督促指导各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优化管理机制、加强招商引资。2021年,苏州地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7736.9亿元,同比增长11.1%;今年1至2月进出口1269.8亿元,同比增长27%,占同期苏州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7%,实现了“小区域、大产出”的巨大作用。

  今年《综保区管理办法》施行后,将为综合保税区内全球维修、保税研发、跨境电商和期货保税交割等新兴业务带来新的利好推动。 张译允

标签: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保税区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