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药方 破解停车难
四部门联合出台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
2021-11-15 21:4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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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药方 破解停车难

四部门联合出台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

  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题,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江苏省将从智能停车、停车资源措施共享等多方面发力,让居民停车更便利。

到2025年

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满足

  建设停车设施目标是什么?《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总体泊位与车辆比例达到1.2∶1以上,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停车设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资源共享

鼓励企事业单位开放停车设施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潜力,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社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记者了解到,在南京早有相关部门在行动。据悉,在今年的8月31日,南京市印发了《南京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参加停车资源共享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拿出不少于内部停车场总车位数的20%(有重点安保单位、敏感单位、单位车位紧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不参与)。机关、事业单位收取的停车费作为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鼓励有条件的国企实施“共享停车”,通过市场化标准提供机动车停车服务。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全天、夜间或特定时间开放。

  南京市城管局在今年10月初,挖掘出18个车位供市民错峰使用,成为南京首家试点共享停车的市级机关单位。到11月底,全市将至少有近3万个车位开放共享。

加强保障

鼓励建设多功能停车综合体

  《实施意见》提出,将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新建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功能前提下,平时优先考虑作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逐步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各地要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支持各城市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于社会资本如何与城市政府合作,《实施意见》也对不同区域给予了说明。

  如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有条件的城市片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孙海燕)

标签:停车;实施意见;共享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