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流程监控工作 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2022-08-12 17:1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玉军 胡娟 汪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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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开、高效司法,今年以来,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依托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法律文书公开、办案期限等开展流程监控,确保每一件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依规、高效办理。

  全链条监控强化“标准化”

  为规范案件流程监控,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及省、市院关于“流程监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事多年检察业务工作的检察官及统计员联合组成流程监控管理团队,负责全院日常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切实压实岗位责任,强化督促整改,并定期汇总分析流程监控情况。

  在案件流程监控中,充分发挥流程监控子系统智能化和自动化的优势,全面反映案件受理、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法律文书、办案期限、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对外移送的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公开等内容和信息,坚持以排查问题为点、以提前预警为面,做到监控范围案件类型全覆盖、不规范问题全覆盖、纠正偏差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管理可能出现的错漏,既方便承办人及时检测纠正,又实现了与业务部门相互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全方位预警打造“动态化”

  为提高监控的即时性,流程监控管理人员每天对案件流程节点进行疏理,及时发出提醒,瞄准案件的重点环节,如批准逮捕日期、执行日期、移送起诉日期等重点事项,实行全面快速甄别,对于系统误报的,及时关闭预警监控,避免给业务部门承办人增加困扰,对于正确预警的,及时发出并跟进监督整改到位。

  同时针对特殊节点、重点事项,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和联系,及时提醒,将监督关口前移,突出以办案部门纵向管理为线、以案管部门横向管理为条,纵横交叉,双方发力,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为业务部门办理案件提供便利。

  全过程督促嵌入“跟踪式”

  预警信息发出后,该院坚持“点、线、面”结合,分类督促整改。对于日常监控中发现的散发式“点状问题”,流程监控预警后立即以案件化启动办理,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推送至承办检察官,流程监控管理人员逐一、实时进行电话提醒沟通,确保检察官及时了解预警内容即时整改;对于监控中发现的类案问题,及时通过内网通报的形式,限定整改日期,督促办案人开展自查整改。

  在对办案全程实施实时监控的同时,依法履行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对重要节点法律文书的对比审核,对案件超期移送、侦查机关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强制措施适用等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将强化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方位对司法办案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通过流程监控功能向办案部门提出口头预警提醒90余次,办案部门均进行了检查并已纠正,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规范、及时、完备。

  全员化应用实现“最优化”

  为了实现监督结果的最优化应用,润州区人民检察院还将案件流程监控与案件质量评查互通联动,将流程监控中易发多发问题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方面,将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之后流程监控预警的重要监控点,通过预警与评查双向互动,凝聚规范办案的监督合力。

  此外, 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的硬性指标,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中。同时根据违规办案的程度,分别通过口头提示、流程监控通知书、移送纪检部门等方式来处理,对流程监控不同的处理方式设置不同的扣分标准,作为办案质量的评价组成部分,倒逼检察官不断规范办案。(张玉军 胡娟 汪辰)

标签:监控;链条;标准化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