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监局推进“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0-11-10 19:55:00  作者:李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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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全市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1月3日下午,扬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扬中市消费者协会、扬中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在扬中市通达商业总公司为全市18家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集中授牌。18家承诺单位负责人、53家商户代表参加会议。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赵国新,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扬中市消费者协会会长童峰出席会议,为18家企业授牌并讲话。

7月初,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与扬中市消协、放心办联合召开了试行“先行赔付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两项制度现场会,截至目前,共有18家企业申报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参与无理由退货的商户达300余家,三个月以来,为消费者办理无理由退货超1000件。

会上,扬中市通达商业总公司代表18家企业对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作了承诺表态发言。

童峰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支持更多商家参与到无理由退货行列中来;经营者要有大局意识,要高度重视、众志成城,共同推动这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树立形象。承诺单位应将承诺内容、统一标志标识进行公开展示,进一步扩大宣传并使群众获悉,让更多单位参与无理由退货。

三是承诺践诺,诚实守信。承诺单位要以“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原则,按约定履行承诺,对契约精神践行和推介,买卖双方多一些诚信,共同把好事做好。

赵国新表示,扬中市率先在全市实体店开展“七天无理由退货”行动,是“智慧3.15心心相印促维权”“天天3.15,服务你我他”品牌创建工作的又一项实在举措。他要求:

一要坚持消费引领作用。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是落实国家二十三部委关于促消费政策的具体举措,通过消费提质扩容,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持续增强市场内循环动力,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二要落实消费主体责任。经营者要发扬工匠精神,精于品质和服务,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要增强消费者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消费市场更有温度和热度。

三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是线上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延伸,市场监管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方齐心协力,进一步推动形成企业诚实守信、消费放心无忧、部门监督引导、市场回暖升温的局面。

下一步,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探索完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特色工作,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李红云

标签:扬中市;退货;理由退货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