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十条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20-07-21 10:14:00  来源:金山网  作者: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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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招生入伍规模、加大事业单位招聘、鼓励自主创新创业……镇江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就业创业。

《措施》明确,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主要面向国家战略、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倾斜。支持高校博士后流动站、企事业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年度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提高至75%,其中征集的大学生新兵中毕业生达 45%以上。

挖掘企业用人潜力。今明两年,国有企业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新增招聘人数的50%,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并支持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加大事业单位招聘。根据《措施》,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应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其中:今年招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招募规模,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用人需求。

拓宽基层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各地新开发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中,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重点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国有、外资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500个,确保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及时参加就业见习。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综合运用税费优惠、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租金减免等政策,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全年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1700人。评估认定1-2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入驻孵化。

实施精准就业援助。对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毕业生以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护士、渔业船员、执业兽医、演出经纪人员、专利代理师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措施》还提出,提供优质就业服务,联动开展高校毕业生网上招、线下招、校园招、市外招、巡回招等各类招聘不少于40场次。并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强化促进就业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督查激励的重要内容,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沈春来)

标签:高校毕业生;招聘;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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