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1年12月29日,泰州明珠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明珠北徐村内一居民住宅的屋子里非法储存了各类烟花爆竹26箱(共825个),另有散装礼花4个,发财炮10个。
派出所迅速组织人员对该场所实施查封,依法扣押了烟花爆竹。排除安全隐患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孔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孔某是泰州本地人,平时就住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北徐村,在自家门店销售百货和烟花爆竹。2018年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实施后,孔某的店改为主要经营电子烟花等,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内容也不再含有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孔某说,这次被查封的烟花爆竹是当年店里购买后剩余没有卖出去的,因为当初花了不少钱购买,他舍不得将烟花爆竹销毁处理,就一直堆放在自家的空房间里。他也知道这样存放有安全隐患。
目前,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公安机关已对孔某处以行政拘留,现场查封的烟花爆竹将按规定销毁处理。
(陈瑶 李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