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泰兴市以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综合执法深度融合,拓展深化,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合县域特点和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新路径。
一、主要做法
坚持因地制宜,构建综合执法新体系
突出综专结合、上下联动,全领域全市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紧紧围绕县域“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目标,在市场监管、文体旅游、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重点领域,全面实施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用2个月的时间,将原先涉及的17支执法队伍整合为5支综合性执法队伍。二是优化专业行政执法。对技术性较强、专业要求较高、监管责任重大或者执法任务较重,不适宜整合的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劳动监察等领域,整合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保留一支专业执法队伍,实现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三是探索镇街综合执法。向黄桥、虹桥两个经济发达镇下放行政处罚权,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其他乡镇(街道)推行网格化综合行政执法,强化乡镇(街道)对基层执法力量的统筹,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协调指挥乡镇(街道)与行政执法部门及派驻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构建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联动执法机制。
坚持系统集成,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
整合执法资源,完善监督方式,积极推进精准高效监管。一是“一个网格管治理”。健全市乡(镇、街)村网格管理体系,科学划分基本网格单元,将全市划分为1271个基础网格、206个专业网格,同步下移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把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监管事项全部纳入网格管理,执法人员按70%的比例下沉至网格,压实各层各级责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二是 “一个中心管指挥”。依托智慧泰兴、数字城管等现有资源,通过系统整合、资源共享和拓展开发,建立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包括监管执法在内的信息受理、工单派发、辅助决策、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信息共享、联合指挥、综合执法。三是 “一个平台管信用”。健全信用支撑体系,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成“信用泰兴”网,公示红黑名单,曝光黑名单企业73家。印发《泰兴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泰兴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失信惩戒联合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执法新机制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职能,完善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在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综合执法队伍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综合执法队伍全面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三是健全鼓励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平台,建立依社会举报而启动调查的机制,加强群众监督。四是建立监管执法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监管责任的考核评价,市司法局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执法队伍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依法治市工作年度考核依据。五是建立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存在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领域,充分利用大数据综合分析等各种手段,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六是建立完善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各执法队伍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建立联合(专题)会商、首问负责、案件移送抄告等制度,各综合执法队伍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形成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工作成效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执法责任更加明确,执法力量得到强化,监管能力不断增强,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精简执法队伍,变“多头分散”为“集中统一”
市各部门原有执法监管责任主体较多,尤其是5大重点领域,同一领域内存在多支执法队伍,如市场监管领域,有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粮食、物价、盐业等7支执法队伍,导致执法交叉、重叠,各自为政、多头执法的问题比较突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后,随着执法职能机构的整合归并,以前由不同部门多支队伍监管执法的事项,现在由一支队伍集中综合行使,执法主任更加集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整合人员力量,变“单打独斗”为“组合出拳”
改革之前,由于执法队伍众多,各支队伍人员偏少,力量分散,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任务,执法力量难以及时、有效覆盖。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后,将同一领域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分类或分片设置综合执法中队,既消除了执法盲区和死角,实现无缝隙衔接,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大队集中全部力量,组成多个小组分赴全市16个乡镇进行排查和处置,有效控制和消除了非洲猪瘟对养殖业的影响。
下移执法重心,变“看得见管不着”为“看得见管得着”
一直以来,乡镇(街道)不具备执法权限,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时无处罚权,也无权直接调度市级职能部门派驻镇域的执法力量,只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常常出现“看得见管不着”尴尬局面。改革后,经济发达镇通过赋权,成为执法主体,面对违法违规问题,可第一时间处置;其他乡镇(街道)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各职能部门驻镇机构执法力量,对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看得见管不着”变“看得见管得着”。
创新监管方式,变“粗放执法”为“精细执法”
通过网格铺底、力量下倾、集成作战,寓执法于治理,主动发现问题、提前优化服务,并依托“全要素网格”治理,抓早抓小,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综合指挥平台,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推行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执法更精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机制,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执法更公正。
三、实践探索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行百里者半九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处于探索提升阶段,改革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除2个经济发达镇外,其他乡镇(街道)还未真正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多头、重复、分散等传统执法问题在基层依然存在。二是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管”“罚”衔接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一些部门未按要求为综合执法队伍提供专业支持保障,将监管职能转移到执法层,把压力都集中于末端的执法环节。三是文体旅游领域因人员混岗、机构改革等原因,案件数量严重不足,与配备编制不匹配。四是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建设仍需继续加快推进,从而为综合执法提供全面支持保障等。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今后,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制度性改革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举措,不断巩固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成效。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基层推进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科学确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内容和路径,在赋权工作中,充分考虑其他类型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坚持务实管用原则,参照江苏省《赋权目录》《职责划入目录》,将一些执法频率高、专业要求低、符合属地管理要求的执法事项下放至其他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制定出台《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针对目前部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不紧密、“管”“罚”脱节、衔接机制约束力不够等问题,拟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泰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将之前的改革举措上升为制定安排,进一步规范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作机制。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会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通过纠正混岗行为、补充执法人员、增配备协管人员等方式,妥善解决文体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人员混岗造成的在岗执法人员偏少、案件数量不达标等问题。同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和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和业务培训,完善执法经费保障制度,配齐配足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做强做优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依托智慧泰兴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各监管部门信息资源,推进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升级,构建全域统一、上下贯通的指挥体系,促进行政执法扁平化、数字化、精细化。
深入推进“网格化+综合执法”。以“全网格”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编制公布标准化巡查清单,着力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泰兴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