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无论是开车还是坐车,开车门都是常见的一个动作。不过,如此简单的开门动作,也存在着极大的危险,如果不充分观察周围路况,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刘某夫妻二人驾驶车辆送孩子上学途中,在等候信号灯时,刘某下车到后备箱内取物品,车内等候的孩子小刘忽然间打开车门。这时,恰逢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撞到了正在打开的车门,徐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无独有偶,钟某在开车门是未注意观察,撞到了正常行驶的王某的电动自行车。
该两起事故中,小刘和钟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