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司法局组织学习贯彻《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
2022-12-20 16:2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陆志辉 渠立龙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巩固深化“一三三”社区矫正模式,打好提升矫治质量“组合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 “三学”为先,掀起学习贯彻《细则》热潮。

  一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局召开党组会议对《细则》进行学习,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细则》的实施办法。局领导要求: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细则》,探索、健全、完善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二要以学促用,强化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履职能力;三要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秩序持续安全稳定,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

  二是业务科室重点学。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理解和掌握《细则》的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司法所工作职责任务,明确责任到岗到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对比《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细则》,弄清楚《细则》实施前后给工作带来的变化,涉及多部门配合、衔接的问题,探索“社区矫正+区块链”,打造“社矫链”,让数据“跑起来”。

  三是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学。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逐文逐字学习原文,确实把《细则》理清悟透,并鼓励和引导多方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学习,通过学习《细则》,着重解决乡镇司法所对法条理解不透彻、不深入,执法工作留痕和证据保全工作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岗位隐患和风险等问题;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细则》中已经明确的条文章节进行重点针对学习,梳理工作短板,共同研究对策,确保《细则》实施不走样;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模式,使其知义务明权利,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顺利回归融入社会。(陆志辉 渠立龙)

标签:社区矫正;细则;矫正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