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推动法治建设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启东市立足“三个维度”,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依法治市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全面提升工作标准,指导基层法治建设,全力打造“立体式”法治督察新模式。
明确督察范围,拓宽督察广度
为进一步落实《启东市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启东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样本,完善督察重点内容清单,着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基层综合执法建设情况、法治特色小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质量提升情况等方面开展法治督察,通过督察听取真心话、掌握真情况、发现真问题,切实指导解决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困境。
细化督察队伍,提升督察深度
启东市创新督察方式,首次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人才库,人才库共有40名同志,汇聚法院、检察院、公安、卫健委、城管等单位具有专业法律素养和相关知识的“执法能手”,同时还有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加入,共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借力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民营企业联系点和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提高督察的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督察效率,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督察合力。
紧盯责任落实,加大督察力度
启东市坚持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作为督察的出发点,以督促干,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督察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整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被督察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未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的,作为对被督察单位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或者问责的重要依据,将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专项督察,针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再整改、再落实,并总结整改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督察机制。(诸葛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