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期,南京六合城管环卫中队的执法人员巡查至某小区时发现,该小区内部某处角落有堆放的生活垃圾,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经查,小区的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角落,堆放生活垃圾的面积约为1平方米,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向物业公司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将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清理干净。
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因为小区这个角落无人经过,所以图省事便将一些生活垃圾堆放在那边。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提醒物业公司负责人举一反三,对公司负责的所有小区进行自查自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据了解,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执法人员对物业公司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