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增添“法律之翼”
2021-12-20 16:5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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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以专送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越来越庞大。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如何维护?12 月 19 日,南京都市圈劳动关系系统视频联席会议召开,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交流系列方法。

  会议介绍了2021年以来各市(区)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的工作情况、特色做法及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并对目前存在的一些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进行评析。

  案例之一为“专送骑手”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2019年10月,陶某进入某发行物流分公司工作担任“美团专送骑手”,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陶某仍从事原工作。2021年3月,陶某以该发行物流分公司拖欠工资为由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会议分析,该发行物流分公司未与陶某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却继续用工至2021年3月21日,其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期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21日)的二倍工资差额。

  案例之二是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江苏省宿迁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经上海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授权使用品牌及产品,在安徽滁州经营外卖网上订餐和配送服务,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送餐服务。2019年9月,刘某经招聘进入餐饮公司从事外卖平台外卖配送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餐饮公司为刘某购买了雇主责任险。2020年3月,刘某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刘某与餐饮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案件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刘某与餐饮公司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刘某的工资由餐饮公司按月发放,工资组成中包含满勤奖、单量提成、差评扣款、好评奖励、冲单奖等。

  新业态就业用工模式下,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采取诱导、欺诈的方式,迫使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合作协议等,用以逃避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

  对此,南京都市圈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互通机制,促进都市圈劳动监察观念互通,思路互动,作风互鉴,办法互学。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都市圈内劳动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沟通联系,以案件协办、重大案情研讨等为契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议,共同研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互通执法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工作情况。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诚信名单互认机制,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红名单”和 “黑名单”数据库,实现基本信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信息互认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孙海燕

标签: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
责编:张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