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南京市政府第307号令),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并定期清洗;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玻璃幕墙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装饰板幕墙和面砖幕墙每二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石料幕墙和涂料幕墙每三年清洗、涂装出新不少于一次;古建筑和重要近现代建筑清洗按照文物和历史建筑物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
近日,湖南路街道城市管理部邀请街道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参与专项工作。和街道城管执法一起,走访中山北路45号怡华酒店等楼宇大厦单位。检查楼宇大厦外立面现状,了解近期清洗情况,宣传城市治理楼宇清洗要求,督促单位做好建(构)筑物外立面保洁,并按照要求定期落实清洗工程。
下一步,街道城市管理部门将听取社会意见,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