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广生猪“保险+期货”价格险
2022-06-29 21:0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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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6月28日,弘业期货联合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开展的江苏首个地方财政补贴型生猪“保险+期货”价格险试点项目正式签单,这标志着全省生猪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省内生猪中小养殖主体开辟了一条有效应对“猪周期”的新途径,助力保障市民“菜篮子”安稳无虞。

  自2021年初,江苏省政府会同省内保险及期货公司开展针对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的可行性研究,并将开展生猪“保险+期货”试点首次写入江苏省2022年一号文件。在《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巩固生猪等重要农副产品综合产能,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5000家以上。

  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一号文件要求,江苏省财政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试点的通知》,明确在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组织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及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的实施细则。通知强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通过财政补贴、大商所保费支持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中小生猪养殖主体积极参与“保险+期货”项目;坚持“投保自愿、保费共担”原则,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生猪养殖主体风险意识、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推动其自主自愿参加生猪“保险+期货”项目;坚持“部门协同、稳步推进”原则,各级财政、地方金融监管、农业农村、银保监、证监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发挥扶持政策的综合效应,推动“保险+期货”项目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还要求,各试点设区市和具体实施试点的县市区的作为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要督促生猪“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维护中小养殖户利益,参保对象应选择生猪存栏量1万头以下的中小规模生猪养殖主体;要督促经办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组织生猪养殖主体参保,并根据合同约定开展赔付,维护参保养殖主体的合法权益。

  据悉,鉴于生猪“保险+期货”尚处于探索试点阶段,本次试点地区为徐州市、淮安市、盐城市,具体为铜山区、新沂市、邳州市;淮阴区、淮安区、盱眙县;盐都区、滨海县、东台市。省级财政对开展生猪“保险+期货”项目试点的每个设区市(含具体实施试点的县市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比例不超过总保费的40%(上限为500万元)。试点设区市(含具体实施试点的县市区)提供的资金配比不低于总保费的40%;参保生猪养殖主体自缴保费不超过20%,大大降低了投保主体的资金压力。

  下一阶段,弘业期货将会同省内保险公司,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稳步、有序地在试点市县(区)推行生猪“保险+期货”价格险,为江苏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保价护航”。

  (张幸欣)

标签:生猪;期货;保险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