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有了规范
2022-05-25 21:1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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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为科学有序做好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就防控工作机制、居家上门服务防控、服务站点防控、疫情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

  《规范》要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点建立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人,并根据规模设立1-2名专兼职防疫员,负责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在居家上门服务中,《规范》要求从事居家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须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医学条件的应接种第三针。将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纳入重点人群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和主动筛查,落实“应检尽检”。常态化情况下至少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当所在设区市范围内出现社会面本土疫情时,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服务站点防控上,《规范》要求加强环境卫生、场所物品、食品安全和出入人员管理。特别是开展助餐服务的站点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冷冻食品,严禁采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

  所在设区市范围内发生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属地民政部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点实行管控,暂停所有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暂停居家上门服务。对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内有助餐、助医等养老服务刚性需求的散居特困、空巢独居、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可根据属地民政部门指导要求,提供必要的上门服务。

标签:疫情防控;服务站点;防控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