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溧阳市司法局坚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让法治美音激扬文明新风。
一是抓常态长效,以绣花功夫促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我是路长”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轮值,责任科室总牵头,全局人员齐参与的“1+4+1+N”工作机制。以“一周三巡”,周末、节假日必巡为基本要求,以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为总体要求,努力改善路段整体环境。
二是抓资源融合,以协同联动聚创建合力。主动向内挖潜,建立司法行政“路长”先锋队伍,以“锦绣路”商户微信群为桥梁,即时解决商户经营中遇到的政策和法律疑难问题。善于向外借力,凝聚创建合力。依托购买服务,联合市无偿献血协会、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等公益组织,与沿街商户、居民联动开展路段文明提升专项行动。
三是抓普法宣传,以精准滴灌育文明沃土。立足法治宣传牵头统筹职能,组建“蓝盟青年蒲公英”普法宣传队,结合“4·8”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路段商户和来往群众发放“为法治溧阳代言,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的倡议书、民法典“三字歌”折页等宣传资料以及法治文创小礼品,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讲座。
(冯杰 陈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