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在互金借贷纠纷中的应用
2020-11-09 21:00:00  作者:农业银行南京栖霞支行 高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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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创新了很多新兴的交易形式,也推动了金融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的发展。在实践中,电子证据的采集、保存与应用还存在许多难点。

一、完善电子证据法律体系。目前,与电子证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停在表象,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所以应当完善对电子证据的有关规定,对电子证据的概念、采信标准、适用情形等问题作出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使得在司法审判中有据可依。

二、完善电子证据的采信规则。在互联网金融借贷纠纷中,电子证据是案件的重要依据,在证据采信方面可以参照刑事案件的采信标准,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方面对民商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采信规则进行完善。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是要求电子证据取证的主体、程序、方法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通过合法方式获取的电子证据才具备证明力。真实性要求确定该证据是否被人为篡改,要对电子证据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对内容的审查、对形成证据过程的审查以及对技术方法的审查。关联性要求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有一定的客观联系。

三、规范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设立准入门槛,第三方机构必须满足一定的资质和技术要求才能提供认证服务。降低认证技术成本,规范认证服务市场价格。可以设立电子认证机构协会,进行统一管理,对市场价格进行控制。要求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权威的认证技术,综合采用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方法,保证合同主体的真实身份,同时不断创新,持续改进现有的服务技术,满足未来的需求。 

农业银行南京栖霞支行 高小媛

标签:电子证据;采信;法律法规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