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农商行提升公司治理主体履职能力
2020-05-28 23:06:00  作者:张涛 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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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东方农商银行紧紧围绕省联社、市银保监分局公司治理考核要求,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组织领导,通过念好“三字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主体履职能力。一是围绕“红”字立方向,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方案性、决策性的事宜在董事会、经营层决策前经党委前置讨论研究,有效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二是倡导“清”字促分工,有效推动“三会一层”尽职归位。紧紧围绕打造“规范的股东大会、高效的董事会、尽职的经营层、有效的监事会”目标,通过加强会议管理、完善授权程序、开展履职评价等工作,不断完善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行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坚守“严”字抓落实,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会前、会中、会后”三部分程序,通过调查研究、论证评估、酝酿沟通、集体讨论、规范表决、组织实施、监督执行、责任追究等环节,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张涛 陈帅

标签:决策;公司治理;权责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