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春读史】说说“九品中正制”
2021-12-27 13:41: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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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中正制”的人才选拔趋势,在《后汉书》卷六十一《左雄列传》中已显端倪。

  东汉汉安帝刘祜时期(107-125年),南阳人左雄因当时实行的“察举制”而被“举孝廉”,直至被任命为冀州刺使。到任后,当地许多“豪族”大户要来巴结他,他一律“闭门不与交通”。古汉语中的“交通”二字是表示相互往来的意思,与今天道路、航空、航运“交通”意义完全不同。正因为他为官清廉,作风正派,所以在处理一些涉及到豪族大户“贪猾”案件时,毫不手软,深得百姓爱戴和朝廷信任。过了十来年,到汉顺帝刘保于公元125年即位时,左雄又被“公车”征拜为议郎。因其敢于进谏,适合当一名“喉舌之官”,所以不久就被擢升为尚书令。

  汉顺帝永建三年(128年),左雄向皇帝上疏:“宜崇经术,缮修太学。”强调以儒家学识水平来选拔人才,国家要兴办太学,招收学员。汉顺帝“从之”,听从了左雄建议。一直到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太学新成,“诏试明经者补弟子,增甲乙之科,员各十人”。皇帝下诏,通过明经考试,甲乙两科各选十人入太学。同时下诏,选拔京师及郡国“耆儒年六十以上为郎、舍人、诸王国郎者百三十八人”,类似于今天国家、省级政府聘请60岁退休的专家学者为“顾问”或“参事”或“文史馆员”之类。应该说,这是东汉时期一次重要的人才选拔任用举措。经太学府培训过的太学生如同朝廷钦差大臣,被分配到地方巡检,“牧守畏惧,莫敢轻举”,当地行政长官纷纷感到紧张,不敢再胡乱作为,极大地提高了朝廷的威信。

  当时左雄又建议,征选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不分年龄大小,都可入学,要给公卿这些高级官员的子弟开小灶,让他们拜名儒为师,提升他们的文化素养。当时有两个来自汝南与河南、年龄只有12岁的小朋友“各能通经”,最后也被朝廷破格拜为“童子郎”,当上了小老师。从这种现象可以看出,东汉时期的用人制度除了“举孝廉”“举贤良方正”“征辟”等重孝、重廉等人品外,已经注重儒家经学水平了,要求做到文德兼修。

  东汉末年,随着刘姓汉家江山的逐步坍塌,天下处于纷争混乱、战火四起、自然灾害不断的灾难深渊,原先推行的“察举制”及兴办太学的用人制度难以推行,大量士人被战争裹挟而漂泊流移,政权体制的解构也给乡闾评议的察举工作带来困难;同时,察举制的弊端也在实践中不断被暴露出来,亟需有一种新的用人机制出现。

  曹操曾经在《薤露行》《蒿里行》等诗文中,通过诗歌艺术手法对汉末社会现状进行了描绘:“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如何挽救这种颓败的时局,曹操深感人才的重要性,时代需要有能够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豪杰,更需要有无数贤能士人的共赴使命。他在《短歌行》中写道: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讌,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全诗体现了他要建功立业的人生价值追求,体现了他要向周公学习,渴望与天下英才一道指点江山、重振朝纲的理想信念。诗中的“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借乌鹊拟人,表现了当时许多贤达怀才之士报国无门的忧愤之情。

  曹操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二十多年丞相执政生涯中,对察举用人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正,克服用人制度中的弄虚作假舞弊行为,采取“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用人路线,不拘一格用人才,同时也对乡闾评议察举这一环并未完全废弃。

  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以丞相的名义下令:“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曹操爱贤爱才的思想由来已久。当初刘备被吕布在下邳打败后来投奔曹操时,程昱曾经劝曹操趁机灭了刘备,因为他觉得刘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终不为人下,不如早图之。”曹操没有采纳程昱的建议,说:“如今正是网罗天下英雄的时候,杀了一个刘备而失去天下人心,万万不可。”又据《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曹操在平定荆州后,释放了被刘表关押的地方名士韩嵩,对他特别礼遇,任命他为大鸿胪,并由韩嵩出面,帮助国家选拔人才,“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帮助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二人,“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工作达十多年,可见曹操在选拔人才时,对乡闾评议、群众口碑并未笼统否定,他反对的只是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对朝廷朋党为奸现象进行有效扼制。

  东汉建安二十二年(217年),31岁的曹丕被曹操立为魏王太子。三年后的公元220年,曹操头疼病发作,不久病逝于洛阳。曹丕一面与文武百官办理曹操丧事,一面派御史大夫华歆进皇宫,逼迫汉献帝刘协下诏退位,交出玉玺,让位给曹丕。公元220年10月28日,汉献帝“禅位”于曹丕,派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至魏王宫,宣读皇帝诏书,册立曹丕“升坛即阼”,受禅称帝。从此,刘姓汉家政权易手到了曹家手中。曹丕废汉献帝自立,国号魏,史称“曹魏”。定都洛阳,改元“延康”为“黄初”,终结了刘汉王朝前后400多年的统治。曹丕成了曹魏帝国开国皇帝,史称“魏文帝”,他追尊父亲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所以曹操在后世又被人们称为“魏武帝”,究其实,曹操一天皇帝也没当过,终身就是一位刘汉王朝的末世丞相而已。

  由于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经被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 乡闾舆论,控制了话语权,使察举制滋生出了种种名实不符的腐败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阶级及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用人问题上,双方斗争激烈。曹操“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用人路线实际上是对当时察举制弊端的一种纠偏,但也只是权宜之计,没有形成国家顶层持久方针政策。

  据《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陈群传》记载,曹丕还在当魏王时,就对陈群深敬器重,待之以“交友之礼”,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又封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由此说明,“九品中正制”的选人制度,其始创者为汉末、曹魏初的陈群。黄初元年(220年),曹丕当上皇帝后,将陈群创议制定的“九品中正”选官制度进行推广,同时提拔陈群为尚书仆射,加侍中,徙尚书令,进爵颍乡侯。

  但九品中正制在开始实行时,也有个过渡阶段,对长期沿袭的察举制并没有采取一刀砍断的粗暴方式,而是采取渐近式消亡办法来逐步废止。九品中正制的目的是要将人才选举权收回归中央,便于皇帝控制,重新建立士人与朝廷官僚制的正常关系,以逐步削弱地方选人用人权力。发展到西晋时,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科举制,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九品中正制由两个关键词组成:“九品”+“中正”。“九品”是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

  “中正”就是指中正官。由谁来认定这个人的德才属哪一品,在哪一个等级,关键人物就是中正官。可见这个用人制度首先要解决的是由什么样的人来担任中正官问题。中正官受上司之命,对人才进行定品级,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才进行品评定级的负责人,相当于“组织部长”,所以,设置中正官是九品中正制能否保质保量开展的关键环节。

  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由州、郡分别设立。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州的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晋以后,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选授,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的小中正官产生办法由两种,一种是由各郡长官推选,在推行九品中正制的开始阶段就是如此操作的。发展到晋代,改由州的中正举荐,即由州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司徒府任命。有时,司徒府或吏部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对人才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对中正事务干扰。大小中正官还都设有名为“访问”的属员,这些人相当于组织部的人员,一般人物可由属员来进行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官亲自评议。

  中正官评议人物有三条标准:家世、道德、才能。

  家世是指家庭出身和背景,内容包括被评者的族望和父辈祖辈的仕宦情况、爵位高低,这些材料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中正官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称为“行状”,类似于今天的评语。中正官根据家世、道德、才能的评论,对人才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共分为九个等级。虽然有“九品”之说,但类别上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三大类。一品无人能及,形同虚设;二品至三品为上品,四品至五品为中品,六品至九品为下品。这些被定了品级的人才,如同组织部的考察对象,中正官的评议结果要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为了提高中正官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做中正官的人如果定品违法,搞假冒伪劣,政府是要追查其责任的。由此可见,干部任用中的连带责任制,早在封建社会用人制度中就实行了。

  曹魏政权开始设立九品中正制,是为了缓和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求得世家大族对曹丕代汉称帝的支持。曹氏父子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在选官制度改革问题上,之前的“唯才是举”“任人唯贤”措施对世家大族势力造成了不少抑制、打击,然而世家大族势力不断膨胀发展的客观形势又使曹魏政权不得不予以正视,转而与世家大族达成妥协,设置由朝廷委任的中正官去掌握地方选举。而中正官又都由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官兼任,这样, 世族势力渗透到选举的核心地带,中央政权和世族势力在选拔人才问题上的矛盾开始缓和。定品等级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仍然坚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这对于人才的真正选拔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使大批士人走上了国家行政领导岗位。

  但是,当时担任中正的人,一般都是二品人物,二品又有参预中正官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的人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因此,门阀世族又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的权力,从而出现了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的不正常现象。出身寒门者的行状评语再高,再德才兼备,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的行状虽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致使九品中正制成了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

  对于九品中正制的不合理性,早在晋武帝司马炎“受禅”曹魏政权、当上晋朝开国皇帝时,就有大臣提出反对,其中以尚书左仆射、国子祭酒刘毅的意见最为典型代表。

  据《晋书》卷四十五《刘毅列传》,刘毅认为,曹魏政权确立的九品中正制只是“权时之制,未见得人”,即权宜之计,没有为国家选拔到真正有用的人才。他上疏晋武帝,认为九品中正制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现象,从八个方面损害政道,简称“八损”。他认为,现在由中正官来定九品,中正官是“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讦之忌”。中正官利用皇上赋予的权力,位高权重,谋取私利,加之政府又缺少监督机制,使中正官“慢主罔时,实为乱源”,造成八种“损政之道”情况。

  在上疏奏本的最后,刘毅写道:“由此论之,选中正而非其人,授权势而无赏罚,或缺中正而无禁检,故邪党得肆,枉滥纵横。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或恨结于亲亲,猜生于骨肉,当身困于敌雠,子孙离其殃咎。斯乃历世之患,非徒当今之害也。是以时主观时立法,防奸消乱,靡有常制,故周因于殷,有所损益。至于中正九品,上圣古贤皆所不为,岂蔽于此事而有不周哉,将以政化之宜无取于此也。自魏立以来,未见其得人之功,而生雠薄之累。毁风败俗,无益于化,古今之失,莫大于此。愚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刘毅的奏折实为一篇对九品中正制进行彻底清算的檄文,呈上去后,晋武帝司马炎“优诏答之”,给予书面褒奖。司空卫瓘等人也表示“宜省九品”,赞同刘毅的观点,希望能够恢复到古代“乡议里选”用人制度。但是,晋武帝司马炎考虑到新政权刚刚建立,在用人制度上不宜多作折腾,“帝竟不施行”,最终没有采纳刘毅等人的建议。

  就这样,一直到了隋代,随着封建门阀制度的衰落和科举制的产生,九品中正制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从曹魏政权始,至隋唐科举制度确立,九品中正制选人用人制度前后在中国历史舞台上存在了约四百年之久。

  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从“科举制”到现代的“高考制”,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在不断进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在坚持探索,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的选贤任能用人路线,尽管方式手段不一,但其根本追寻应该是相通的。时代呼唤人才,时代需要人才,非常时期,更需要非常之人才。

  束有春 2021年12月24日于金陵四合斋

标签:中正;品中正制;世家大族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