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春读史】“郑和下西洋”中的东洋和南洋问题
2021-06-20 13:45: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束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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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三宝太监郑和在南京人心目中还是有一定知晓度的,南京的郑和公园、龙江宝船厂遗址公园、马府街等都与他有关;更重要的是“郑和下西洋”已经成了挂在人们嘴边上的一句话。通过阅读《明史》,使我对郑和及其“下西洋”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与认知。

  在《明史》卷三百四《宦者列传》之“郑和传”中,称“郑和经事三朝”。郑和是经事三朝还是四朝,我们应该从郑和的成长过程来进行认知。

  1381年10岁时,郑和被阉割成太监后,进入朱棣的燕王府;朱元璋驾崩、朱允炆于1399年即位,年号“建文”,此时的郑和已经是28岁了,应该是到了正式为明王朝效力的年纪,由此我们不难断定,郑和最迟在建文帝朝就应该为官了,只不过是在王府里履职而已。三年后的1402年,朱棣、朱允炆叔侄双方火拼,朱棣得胜为王,是为明成祖,年号“永乐”;郑和进一步得到重用,主要肩负外交事务上的航海任务。1424年朱棣去世后,即位的是朱高炽,是为明仁宗,年号“洪熙”,郑和继续在“洪熙”朝为官。1425年,朱瞻基即位,是为明宣宗,年号“宣德”,郑和继续在“宣德”朝为官。宣德八年(1433年),郑和在印度西海岸的古里国去世,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后被赐葬(衣冠冢)于南京牛首山。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郑和的政治生涯至少可以定性为是“经事”了建文、永乐、洪熙、宣德“四朝”,他的人生是经历了由“洪武”到“宣德”的五朝。清代人撰写的《明史》称郑和“经事三朝”的结论是不成立的。郑和10岁成为太监,在朱元璋时代就开始吃皇粮了,是皇宫王府的人,虽为太监,但到成年后,应该是有官衔的。如果郑和在朱元璋时期还没有官衔,但到了建文帝时期,郑和已经28岁了,肯定有了一官半职。正因如此,郑和在后来的皇室权力之争中,才有资格和能力帮助朱棣夺取政权。因此我们有理由说“郑和经事四朝”。

  如果仅从航海这一角度出来来看郑和,那我们可以说,郑和是前后经历了三朝,因为从《明史》同卷同传记载看,郑和是从朱棣的永乐三年六月十五日开始了第一次率队航海之行。但作为一个历史人物,郑和不仅仅只是航海外交家这一角色。

  郑和先后七次奉使命出海,前后到达的国家有37个。现将《明史?宦者列传》之“郑和传”内容照录于次。

  郑和“先后七奉使,所历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剌加、渤泥、苏门答剌、阿鲁、柯枝、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琐里、加异勒、阿拨把丹、南巫里、甘巴里、锡兰山、喃渤利、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比剌、溜山、孙剌、木骨都束、麻林、剌撤、祖法儿、沙里湾泥、竹步、榜葛剌、天方、黎伐、那孤儿,凡三十余国”。

  这里的“三十余国”确切数字是37个国家。时至今日,明代或清代时期的“国”、尤其是海洋岛国在管辖范围或主权上已经发生了变化,有的已经成为“地区”,但从尊重历史角度,我们仍然采用37个国家这一说法。

  郑和七次奉使命出海行动如何规范表达?《明史》在同卷同传中是这样表达的:“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即民间认为,郑和进行了七次“下西洋”伟大航海壮举。

  但是,《明史》从卷三百二十三的《外国列传(四)》开始,官方正史语言是“西洋”“东洋”“东西洋”并存,说明当时郑和开展的航海行动,所经之处不仅仅是遥远的西洋,还有东洋和南洋的国家,是三洋并存。我们应该从历史地理角度,在确立了以海洋为坐标体系的情况下,不应该只是将目光放在“西洋”上,而应该东洋、南洋、西洋“三洋”并举。

  我们今人的地球概念是“五大洲四大洋”,或称“七大洲四大洋”,“洲”有五、七之说,但“四大洋”是不变的: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这里根本没有明代的“西洋”“东洋”“南洋”之说。如果用今天的海洋分类标准来审视郑和的七次航海壮举,涉及到的海洋范围主要是印度洋与太平洋。

  郑和下西洋的“西洋”概念不同于“西方”概念,它包括了与海洋相关的、位于中国东、南、西部的岛国、半岛国或有海洋口岸的国家。我国地处亚欧大陆板块的东侧,从陆路可直接向西行进,有陆路之“丝绸之路”。而从水路到“西洋”,必须经过“东洋”和“南洋”。郑和七次航海壮举,主要是由明朝都城南京出发,经苏州太仓浏河镇的刘家港、福建长乐县一线,由东而南,再折向西,途经东洋、南洋,再折向西部到西洋。由于航海终极目的地是在西洋地域,所以人们就简化了,概呼之为“郑和下西洋”,殊不知,这里包含了“下东洋”和“下南洋”。

  国人有“北上”“南下”的地理思维习惯,很少有“下西”或“西下”说法的,但在郑和航海壮举上,却毫不吝啬的用上了“下西洋”一词。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其航海行程存在着由东而南的“南下”过程,即由“下南洋”而伸发出了“下西洋”。

  明朝人的“西洋”概念主要源于元朝航海家汪大渊的《岛夷志略》,该书中多处提到“西洋”。如:“古里佛”条有:“当巨海之要冲,去僧加剌密迩,亦西洋诸蕃之马头也”;“昆仑”条提到:“下有昆仑洋,因是名也,舶贩西洋者,必掠之”;“大八单”条有“国居西洋之后”;“天堂”条记载:“地多旷漠,即古筠冲之地,又名为西域,风景融和,四时之春也。田沃稻饶,居民乐业。云南有路可通,一年之上可至其地,西洋亦有路通,名为天堂”。元代的《异域志》中也记有西洋国记载。

  明朝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郑和开启了“下西洋”伟大壮举,“西洋”一词随着郑和船队所驶,地域不断向西延伸拓展,直至到达红海边的“天方”(今麦加)等“西洋诸国”。“西洋”一词屡见皇帝敕书文本中;冠以“西洋”的书籍也成为吸引人们眼球的畅销热门读物,诸如《大西洋记》《西洋番国志》《西洋朝贡典录》《东西洋考》《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

  但是,到了晚清时期,“西洋”已泛指欧美国家,“南洋”专指东南亚地区,“东洋”则主要指日本。这些地方出生的人,被中国人统统称为“洋人”。

  “洋人”概念的出现,也是国人在跳出“中国”居中为大、四周乃蛮夷戎狄之邦的地理概念后,面向海洋,对“非我族类”的“夷人”们的又一种叫法。区别在于,较之于称蛮夷戎狄之邦为“夷人”,在改称为“洋人”时,似乎少掉了一点自信、多了一点崇拜,尤其是近代开始的西方列强联合侵吞中国现象出现时,有些缺少脊梁骨的国人甚至喊出了“洋大人”称呼。

  “洋”与“海”相连。根据“近海远洋”思维定势,尤其是现在国际通行的“12海里”领海权划定,启发我们,当年郑和船队的行程是在“海”上进行,而不是在“洋”里行驶。用今天的语汇来表达,郑和的舰队大部分行程是在东海、南海、孟加拉海、阿拉伯海、红海“五海”中进行的,而不是在浩瀚无涯的“洋”中进行,或者说很少是在洋中行驶。称郑和是“航海家”而不是“远洋家”,是对郑和当年“下西洋”壮举的恰当定性。

  在《郑和航海图》一书中,记载有530多个地名,其中外域地名有300个,最远的东非海岸有16个。书中明确标明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这些群岛都在我国南海范围内。鉴于此,我们对传统郑和“下西洋”的理解,就更不能局限于“洋”的概念,而要多从“海”的角度去思考定位。如果要从“西洋”的“洋”角度去思考定位,那也不要遗忘了“东洋”和“南洋”的存在,因为郑和的航海路线是呈由东向南再折向西走向,经历了东洋、南洋后才到达西洋流域。

  郑和时代,已经出现“东西洋”“东洋”“西洋”“南海”等概念。

  1.《明史?外国列传(四)》“鸡笼”条有:鸡笼山在彭湖屿东北,故名北港,又名东番,去泉州迩。“永乐时,郑和遍历东、西洋,靡不献琛恐后,独东番远避不至。”郑和恶之,家贻一铜铃,俾挂诸项,盖拟之狗国也。其后人反宝之,富者至掇数枚,曰:“此祖宗所遗”。至明万历末,红毛蕃(即今之荷兰国)泊舟于此,因事耕凿,设阛阓(即街市店铺),称“台湾”焉。这段记载主要是讲郑和如何征服管理台湾岛的。它告诉我们,历史上的东洋范围,包括今日之台湾及澎湖列岛、日本岛、琉球诸岛等,尽管这些地域没有包含在郑和下西洋的范围内。

  2.同上“婆罗”条记载,婆罗又名“文莱”,在“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唐时有婆罗国,高宗时常入贡。明永乐三年十月,遣使者齎玺书、彩币抚谕其王。四年十二月,其国东、西二王并遣使奉表朝贡。万历时,为王者是闽人,据说是当年郑和出使婆罗国时,有闽人从之,因留居其地,其后人竟据其国而王之,邸旁有“中国碑”存立。王有金印一,篆文,上作兽形,言永乐朝所赐。民间嫁娶,必请此印印背上,以为荣。

  郑和航海所至之“渤泥”国又称婆罗、佛泥,均在现在的“文莱国”范围内。由此可以确认:郑和“下西洋”之“西洋”,主要指今日文莱国以西的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国家和地区。

  但是,这里缺少一个海洋空间过渡,即由“东洋”到“西洋”之间,尚存在一个“南洋”地域,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思考。

  “南洋”在哪里?我们在读《明史》同时,要继续沿着郑和船队的航海线路来寻找。

  3. 《明史?外国列传(五)》“占城”条有:“占城居南海中”,自琼州航海顺风,一昼夜可至,自福州西南行十昼夜可至。洪武二年,太祖遣官以即位诏谕其国。其王贡象、虎方物。帝喜,即遣官齎玺书、《大统历》、文绮、纱罗。永乐六年,郑和出使其国。王遣其孙贡象及方物谢恩。永乐十年,其贡使乞冠带,予之,复命郑和使其国。占城国在今越南的中南部,越南古称“安南”。

  与占城国紧邻的有“真腊”国、“暹罗”国、“爪哇”国、“满剌加”。

  “真腊”国在占城国的南面,自琼州航海,顺风三昼夜可至;明代万历年以后,真腊改称为“柬埔寨”。

  “暹罗”国即今之泰国,在占城国的西南,自琼州航海,顺风十昼夜可至;“其国有三宝庙,祀中官郑和”。

  “爪哇”国在占城国的西南,《明史》称“其国近占城,二十昼夜可至”;永乐三年,朝廷“遣中官郑和使其国”。

  “满剌加”即“马六甲”,在占城国之南,永乐六年,“郑和使其国”。

  4.同上“三佛齐”条。洪武三十年,礼官以诸蕃久缺贡,奏闻皇上。朱元璋下诏曰:“洪武初,诸蕃贡使不绝。迩者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爪哇、大琉球、三佛齐、渤泥、彭亨、百花、苏门答剌、西洋等三十国,以胡惟庸作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绐我使臣至彼。爪哇王闻知,遣人戒饬,礼送还朝。由是商旅阻遏,诸国之意不通。惟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朝贡如故,大琉球且遣子弟入学。凡诸蕃国使臣来者,皆以礼待之。我视诸国不薄,未知诸国心若何。”朱元璋准备派外交使者出访。于是,有关部门大臣“移牒”上报,其中有:“自有天地以来,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中国四裔之防。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蕃,莫不来享。”明朝江山,八方来朝,大有盛唐气象。

  永乐五年,“郑和自西洋还”时,曾将三佛齐国的海盗头目陈祖义擒获,“献于朝”,最后将其诛杀。

  根据朱元璋诏书将“西洋”与安南、占城等并列及“郑和自西洋还”用语分析,明代人的“西洋”概念是有所指的,具体讲是以“苏门答剌”为界,以西的国家可称之为“西洋”诸国。这些西洋国家主要分布在印度洋中的孟加拉海西侧沿岸和阿拉伯海、红海沿岸地区。包括苏门答剌在内,其以东的国家不在“西洋”地域范围内,但也不能全部归到“东洋”行列。

  结合以上“婆罗”条分析,从婆罗(渤泥、佛泥,今文莱)到苏门答剌岛之间的国家,应该属于“南洋”流域国家。

  又据《明史?外国列传(六)》“苏门答剌”条记载,“永乐三年,郑和下西洋,复有赐”。“郑和凡三使其国”。

  又“和兰”条记载:和兰(即荷兰)又名红毛蕃,地近佛郎机(即葡萄牙)。永乐、宣德时,“郑和七下西洋,历诸蕃数十国,无所谓和兰者。”说明在明代或清代人眼里,对于郑和的七次航海之行,还是以最终最远目的地为表述依据,概称之为“下西洋”,其中包含了南洋的渤泥、爪哇、旧港、苏门答剌、喃渤利、吉(急)兰丹、满剌加等国。

  5.“西洋琐里”。郑和所到的37个国家中,有一个专门冠以“西洋”头衔的国家叫“西洋琐里”。与此同时,还有一个国家直接叫“琐里”。

  明洪武五年(1372年),琐里国向大明王朝“奉表朝贡,并献其国土地山川图”。朱元璋下诏赞许,其中有:“西洋诸国,素称远番,涉海而来,难计岁月。其朝贡无论疏数,厚往薄来可也。”赐《大统历》及金织文绮、纱罗各四匹。大明王朝,需要的是国家脸面和国际影响力,对西洋诸番国来朝拜,人家带来的礼物再薄,但我们的回礼一定要厚重,这就是大国的气度。

  为什么要在这个国家前面加上“西洋”二字呢?这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告诉我们,从“西洋琐里”这个国家开始,以下均为真正意义上的“西洋”国家了。它们分别是:(1)“古里”国和“忽鲁谟斯”。《明史?外国列传(七)》,分别称这两个国家为“西洋大国”,郑和曾多次到访这两个国家。(2)“柯枝”国。永乐六年、十年,郑和两次到访该国。(3)“小葛兰”国。西洋小国也,郑和尝使其国。(4)另外还有大葛兰、锡兰山、榜葛剌、祖法儿、木骨都束、不剌哇、竹步、阿丹、剌撤、麻林、忽鲁谟斯、溜山、比剌、孙剌、南巫里、加异勒、甘巴里、急兰丹、沙里湾泥、底里20国。

  如果从“西洋琐里”开始,再加上“琐里”国,从《明史?外国列传》记载看,郑和下西洋的37个国家中,至少有26个国家可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西洋”国家。这些国家地处苏门答腊岛以西的印度洋中的孟加拉海、阿拉伯海和红海地域,那里才可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西洋”流域所在。余下11国,似可归入“南洋”国家行列。而“东洋”,只是起了一个航海通道的作用。

  束有春 2021年6月20日于金陵四合斋

标签:郑和;西洋;航海
责编:李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