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文,表彰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荣获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16年以来,高淳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实施“党建+网格+基层治理”“党建+网络+基层治理”等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并举”建设运作模式。东坝街道和睦涧村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
优化“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创新实施“遇8有约,天天有约”现场服务制度,真正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荣获“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全力打造“调解+”多元纠纷化解模式,辖区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集体”称号。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放大社会治理效应,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何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