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引来警察,竟被查出酒驾从而“自投罗网”。近日,海安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案件,杜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11月23日晚,杜某在饮酒后驾驶轻型货车从家中出发前往韩某家,因琐事与韩某发生争执后,周围邻居报警。民警赶至现场,意外发现杜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将其查获。经鉴定,杜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6mg/100ml。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杜某曾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遂依照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沈星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