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省内通办”
2023-02-28 20:25: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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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3月1日起,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省内通办”,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户籍居住两地协同办理,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社会救助“省内通办”是指江苏省困难群众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可在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通过“苏易助”移动端应用申请社会救助,户籍所在地经办管理机构办理的工作形式。

  社会救助“省内通办”适用对象包括具有江苏省户籍,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持有居住证的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事项的申办均可实现“省内通办”。

  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申请可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线下申请的,由申请人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居住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线上申请的,通过“苏易助”移动端应用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同线下申请材料)。

  在受理申请方面,线下申请的,居住地乡镇(街道)负责接收救助申请和相关材料,录入“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转交户籍地乡镇(街道);线上申请的,自动推送至户籍地乡镇(街道),户籍地乡镇(街道)依据申请材料和相关规定判断是否受理,并线上通知申请人。

  户籍地乡镇(街道)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初审公示等工作。居住地乡镇(街道)同步开展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初审公示等工作,并将核对报告、入户调查材料、公示照片上传至“金民工程”系统,转送户籍地乡镇(街道)。

标签:社会救助;居住地;街道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