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振振杂谈诗词阅读(三)
2021-05-18 15:1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钟振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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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家留学基金委“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会长,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小楼听雨》诗词平台顾问、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特聘教授等。曾应邀在美国耶鲁、斯坦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讲学。

  古典诗词的理解与误解(个案一)

  唐杜牧:泊秦淮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此诗言简意赅,篇短韵长,属于千古绝唱一类,为历来的唐诗选本所必收,且多次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凡识字者几乎都耳熟能详。其文字比较浅显,应该不难领会。

  然而事情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简单,多少年来我们成功地破译了许多艰深的篇章,却偏偏把这首一般被认为是浅显的作品给误读了!

  关键在“商女”二字。

  清徐增《而庵说唐诗》曰:“‘夜泊秦淮’而与‘酒家’相‘近’,‘酒家’临河故也。‘商女’,是以唱曲作生涯者。唱《后庭花》曲,唱而已矣,那知陈后主以此‘亡国’,有‘恨’于内哉!杜牧之‘隔江’听去,有无限兴亡之感,故作是诗。”

  他认为“商女”即是在“酒家”卖唱的歌女。

  这种理解为当今的绝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辞海》《辞源》《汉语大词典》等权威性辞书都把“商女”释为“歌女”,且均引杜牧此诗为证。

  各种诗选和鉴赏集亦皆袭取此说,有些论者还作了进一步的推阐:歌女之所以唱《后庭花》,是应顾客的要求。因此,我们不能怪罪歌女,而应把账记在点歌的达官贵人们头上。诗人讽刺的矛头,实指向那些买唱享乐、醉生梦死的上层人物,云云。

  略有不同意见的是陈寅恪先生。

  他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说:“牧之此诗所谓‘隔江’者,指金陵与扬州二地而言。此‘商女’当即扬州之歌女,而在秦淮商人舟中者。夫金陵,陈之国都也。《玉树后庭花》,陈后主亡国之音也。此来自江北扬州之歌女,不解陈亡之恨,在其江南故都之地,尚唱靡靡遗音。牧之闻其歌声,因为诗以咏之耳。此诗必作如是解,方有意义可寻。后人昧于金陵与扬州隔一江及商女为扬州歌女之义,模糊笼统,随声附和,推为绝唱,殊可笑也。”

  其与徐增之说的主要分歧,在“商女”非唱于“酒家”,而唱于“商人舟中”。

  哪一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显然是陈寅恪先生说。

  宋王安石《金陵怀古》诗四首其二曰:“《后庭》馀唱落船窗。”已明点“船”字。

  宋贺铸《水调歌头·台城游》词曰:“楼外河横斗挂,淮上潮平霜下,樯影落寒沙。商女篷窗罅,犹唱《后庭花》。”“樯”“篷”亦皆就“船”言。

  北宋去晚唐未远,故王、贺二氏对小杜诗意的理解,自比清以后人的理解更有可能存真,也更值得重视。

  (其实,清词中亦有“商女”在“船”的例证,如徐瑶《过秦楼·寒月》曰:“算只有、商女船边,征人马上,偏自看来亲切。”)

  然而陈寅恪先生说也还未能视为定谳。

  其一,他对“隔江”二字的读解是有问题的。杜诗分明是说自己泊舟之处与商女唱曲之处“隔江”,而非谓金陵与扬州“隔江”。

  其二,“隔江”既非指金陵、扬州之地理关系,则断言商女“来自江北扬州”,也就不能成立。

  其三,他指出商女唱曲处为“商人舟中”,虽较徐增前进了一步,但仍以“商女”为“歌女”,并未切中肯綮。

  其实,“商女”当释作“商妇”。

  五代孙光宪《竹枝》词曰:“门前春水白蘋花,岸上无人小艇斜。商女经过江欲暮,散抛残食饲神鸦。”

  宋王岩《残冬客次资阳江》诗曰:“淡云残雪簇江天,策蹇迟回客兴阑。持钵老僧来咒水,倚船商女待搬滩。”

  这两例的背景都是荒僻的水滨,都有船,却没有“酒家”,亦无唱曲之事。认“商女”为“歌女”,将何以自圆其说?若以“商女”为商人之妻、妾,则随船迁徙,凡濒江河之处皆能到,扬子江、秦淮河也得,白蘋洲、资阳江也得,置之杜诗、孙词、王诗,岂不触处可通!

  而最铁定的证据还有宋刘攽《中山诗话》所载宋叶桂女咏江州琵琶亭诗:“乐天当日最多情,泪滴青衫酒重倾。明月满船无处问,不闻商女琵琶声。”

  诗吟白居易《琵琶行》故事,此“商女”非彼“老大嫁作商人妇”者而何?

  (清王开沃《相思引·晚从瓜洲渡江》词曰:“芦荻当风摇故垒,鱼龙挟浪卷前朝。更无商女,静夜掐檀槽。”亦用《琵琶行》为故实。“檀槽”,即“琵琶”的代名词。此虽晚出,仍可参证。)

  可见,释“商女”为“歌女”者,盖由小杜诗孤证引义,因其中有“酒家”、“唱《后庭花》”等语而目迷五色,误入了歧途。

  弄清“商女”一辞的确切定义,我们才算真正读懂了杜牧此诗:

  诗人生活在唐帝国晚期的飘摇风雨之中,忧国之心不能自已,因商妇歌《后庭花》而牵动幽思,念及国运,故发为咏叹。是所谓见一叶落而知天下秋。

  旧说以此诗旨在讽刺醉生梦死的达官贵人,陈义虽高,却实在是牵强附会。

  即便“商女”真是在“酒家”卖唱的歌女,此说也决不可通。

  唐代的“酒家”不是今天的五星级大饭店。

  当时可以称得上是“达官贵人”的人,哪个没有豪华的府第、园林?哪个不蓄养歌儿、舞女?哪个不享有支配官妓的特权?他们一般都是在家里或官衙里饮宴、由家妓或官妓唱曲侑酒的,(这只消看唐人集中“宴某附马宅”、“宴某将军山林”之类的诗题便可一目了然。)还用得着降尊纡贵,到市井间的“酒家”去呼酒点歌么?

  相反,“酒家”里真正的常客倒是像杜牧这样的中小官吏,他总不至于作诗来讽刺自己“醉生梦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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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