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3+N”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
2021-11-23 20:1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杨晓雨 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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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针对少数法律服务人员吃拿卡要、收钱不办事等诚信缺失问题,沭阳县司法局围绕“3+N”,加强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坚持“3亮出”,增强法律服务透明度。要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做到“3个亮出”:即亮出执业人员的身份、亮出服务范围、亮出服务承诺。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增强法律服务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以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

  二是建立“3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推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风险告知档案,规范案件代理(法律援助)行为。建立诚信执业档案制度,将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群众(当事人)举报投诉与查处情况、年度考核注册情况等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年度考核与注册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诚信缺失奖惩制度。对诚信执业、群众公认、社会形象好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讲诚信、欺骗当事人,社会反映差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规违纪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是推行“3下访”,提升法律服务满意率。推行“3下访”制度,即对不满意服务对象进行下(接)访,对举报投诉对象进行下(接)访,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进行下(接)访。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发送征求意见表、召开服务对象恳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杨晓雨 周祥

标签:法律服务;诚信;法律服务人员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