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首批宣判
2021-11-15 17:54: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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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11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南通、淮安、盐城、泰州等的五家基层法院,对“10·30”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中共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据了解,此次宣判的10件案件是该系列案的首批案件,共有87名被告人获刑,最高刑期长达15年。

  2019年10月29日,蒙古国警方在首都乌兰巴托抓获790余名中国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并将其中759人移交我国警方。经上级统一部署,该案指定江苏公安机关立案管辖、侦办。同年11月7日,省公安厅组织1200余名警力将上述759名嫌疑人押解回江苏。

  经查,这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包括黄某某犯罪集团等四个团伙,其中黄某某犯罪集团人数最多,即“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等境外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诈骗集团按照职能分为业务组、财务组、技术组、后勤组、洗钱组等,各组之间相互配合,通过网络、电话共同实施诈骗犯罪。

  截至目前,该系列案件诉至法院的有61件,涉及被告人854人(包括后来抓捕的被告人),诈骗金额6亿余元。

  当天,江苏高院集中组织宣判了该系列案中的10件案件共87名被告人。5家基层法院对87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132万余元。其中,3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江苏高院表示,近期对其他案件将加快审理进度,适时宣判。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呈多发高发态势,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批窝点转移至缅甸、柬埔寨、老挝等我国周边国家,且犯罪团伙内部组织结构严密,分工精细,呈现企业化运作的特点,犯罪手段也更加专业化和智能化,这使得诈骗过程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在新闻发布会上,江苏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投资理财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江苏法院2020年以来审结生效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这类案件占比高达62.07%,投资者群体成为诈骗的主要目标群体之一。另外,犯罪分子还打着“高薪”“轻松”等旗号,对想要找工作的这一目标群体实施诈骗。对此,江苏高院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网络信息要多甄别,保持警惕,切实提高自身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

  沈法宣

标签:电信网络;跨境;电信网络诈骗
责编:许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