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评 | 筑牢文物安全网,护佑文化传承
2022-09-20 20:3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梓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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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文物安全网,护佑文化传承

□ 张梓扬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立足办案实践,对相关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认定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并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合力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文物是一个国家的历史见证,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基因。近年来,《国家宝藏》《我在故宫修文物》《如果国宝会说话》等综艺和纪录片,重新挖掘、审视文物的价值,折射出大众对历史文化的认同。但受暴利驱动,文物犯罪案件仍然多发,大量未发掘的文物古迹被破坏,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如何切实有效保护文物,提升全社会文保意识,防范打击文物犯罪,是当下仍需引起高度重视的议题。

  明确标准,筑牢底线。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为精准打击文物犯罪指出明路。如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准确认定犯罪情形,规范犯罪地的界定等,有利查清事实,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撑。此次《意见》明确了“多次盗掘”的认定标准,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明知”和倒卖文物罪中的“以牟利为目的”的认定,作出了指引性规定。

  协同治理,形成合力。多部门合作,加强沟通协调,打通执法司法壁垒,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效率。今年1月,国家文物局组织评选并发布了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江苏两个案例入选。常州的案例,完善了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盱眙的案例,是基层文物部门和检察机关共同探索盗掘古墓葬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创新实践。这些案件的成功侦破,揭示了多部门协同治理,形成文物保护合力的重要性。

  宽严相济,增强防范。充分发挥刑法的惩治与预防功能,严的是,着眼整个文物犯罪网络,斩断犯罪链条,对曾有实施文物犯罪行为的,酌情从重处罚;宽的是,对积极退回、追回文物的,或协助抓捕重大文物犯罪嫌疑人的,依法从宽处理,增强文保认知和防范意识。《意见》提出,对虽未具体参与实施有关犯罪实行行为,但在幕后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依法认定为主犯;正确运用自首、立功、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对侦破、查明其他重大文物犯罪案件起关键作用的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宽严相济,对情节恶劣的严厉惩治,对情节轻微的积极引导,有助于遏制犯罪动机,唤起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重视。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严格保障文物安全,需要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需要各级机关、部门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强化文物执法保障。增强文保意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保住民族珍贵财富,我们才能更好地维系民族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标签:文物;文物犯罪;国家文物局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