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升级!江苏对5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动态会诊”
2022-07-12 21:3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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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升级!江苏对5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动态会诊”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1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在疫情影响下旅游业态发生较大改变,“微度假”“微旅游”逐渐被人们接受并成为出游趋势。旅游度假区,是集聚多元旅游产业的度假休闲旅游目的地,是最适合游客度假需求的目的地载体。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建设一批文化底蕴深厚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江苏现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7家、省级旅游度假区55家,数量均居全国之首。为高质量推进国家级、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必须进一步规范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管理。

  “此次出台的《办法》共包括5章24条,对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与认定、规划与建设、管理与评价等内容进行了明文规范。”该负责人说。

  根据规定,省级旅游度假区申报方面,申报度假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k㎡、不大于20k㎡,区内及周边3km范围内无洪涝、滑坡、崩塌等可预测性自然灾害威胁,无污染源;各项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区内应有满足未来建设发展的预留用地;区内旅游业态丰富,各类住宿设施总房间数不小于500间,其中高品质酒店、精品民宿的房间数占比不低于1/2,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度假酒店、绿色旅游饭店或国内外品牌酒店,区内2A级及以上旅游厕所数占比不低于1/2;上年度游客规模不低于50万人天,其中省外游客占比不低于1/3,过夜游客平均停留1.5夜以上,游客满意率达90%以上。

  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还对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投资经营者可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规定的用途、期限使用。度假区可依托各地优质旅游度假资源与环境,建设山地、河湖、湿地、温泉、海滨、森林、古城、古镇、乡村、文化、科技、康养、体育等类型多样的旅游度假区。鼓励省级旅游度假区采用多种市场机制和投融资方式,盘活存量,做好增量。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对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省级旅游度假区进行评价,采取年度评价和全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每三年一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评价不合格者需整改,全面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等级,凡被取消等级的省级旅游度假区,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优先推荐评价优秀的旅游度假区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记者 付奇)

标签:旅游度假区;旅游度假;江苏省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