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制权力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 努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2022-08-28 09:3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王素军 徐鸿燕 史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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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要进一步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权力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和顽症。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中,也同样面临着权力腐败的严峻考验。能否有效地扼制权力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已经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

  当前权力腐败现象既有历史的继承性,也有现实的特殊性,突出表现在八个方面:

  (一)浮夸。不是认真扎实地运用手中权力干好本职工作,而是浮光掠影,好高骛远,沉不下身子,静不下心,脱离实际,远离群众;不是殚精蝎虑地抓工作、搞建设,而是想方设法哄上级、骗群众。

  (二)贪占。这类腐败者深谙用权弄钱之术,把贪婪的目光盯在权力带来的实惠上,把职权范围内的钱财物能拿则拿,能报则报,悄然装入个人腰包,使得公产变私有,富了小家,亏了公家。

  (三)受贿。有些掌权者视权力为珍宝,把权力当作发家致富的工具。对送上门钱财物,来者不拒,心安理得;对看到眼的东西,主动伸手,毫无廉耻。

  (四)渎职。完全忘记了肩上的责任,对手中的权力心不在焉,顾得上时用用心,顾不上时扔一边;做决策时闭门造车,盲目决定,致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五)专权。眼中根本就没有组织和他人,自己就是权力化身,听不进不同的声音,闻不得不同的意见,事事个人说了算。

  (六)庇护。这种权力腐败主要集中在少数的领导干部身上。对部属和亲朋的违法行为,明知不对,也不反对,怂恿放纵,态度暧昧,明禁暗放,处处包庇。

  (七)浪费。有的为官抱着“千里为官,只为吃穿”市刽心理,主要精力不放在工作上,而放在饭桌上;大量资金不用于建设,而用于买单;为民办事“金金计较”,吃吃喝喝“一掷千金”;抓业务工作杯水车薪,搞形式主义不惜巨金。

  (八)营私。创造各种条件去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章吃章,一派“兴旺”景象。更有甚者假借行业特殊便利条件,自我授权,巧立名目,滥收滥罚。

  二、当前权力腐败的主要诱因

  (一)思想素质滑坡。近些年受西方利己主义思潮的影响,导致少数公职人员思想素质滑坡,已经成为诱发权力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一是个人主义意识膨胀。少数公职人员把个人主义至上、为己谋取私利作为用权的原则,完全忘记了自己肩负的历史和社会责任,“三观”改造放松,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信心产生动摇,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逐渐迷失;二是自我价值取向的膨胀。少数公职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丧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把自我价值的实现摆在首位。用权中都是站在个人立场处理问题,私事当先,凡事先替个人打算,根本不考虑群众,唯钱、唯名、唯利是图,加速了权力腐败的蔓延。三是个人霸权思想的膨胀。在行使权力主中,少数主要领导和掌权者个人意见第一,颐指气使,听不得不同意见,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就火冒三丈,到处作梗,甚至伺机暗中报复,随之而来的便是权力腐败。

  (二)权力运行异化。主要领导应该根据既定的和公布的法律来行使权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主要领导和掌权者从法律上获得合法权力后.就抛开了法律,运行中不是法律支配权力而是权力支配法律,使权力服务于自己,只对个人有用,进而大肆获利、求名升官、追求享受等。因此,权力一旦超越了它所依附的职务,从特定的职务中脱离出来,就会成为一种不受职务限制的变异私权力,从而转化成为索取它物的可怕手段。

  (三)补偿心理冲动。很多腐败分子在个人忏悔书中表示,他们的权力腐败往往是在补偿心理的驱使下产生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一定时间段内出现了社会物质利益分配不公的现象,公职阶层人员经济收入偏低、经济地位下降,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又尚需时日。于是在这种矛盾的处境中,少数公职人员产生一种补偿心理的冲动,把目光集中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利用特权寻求个人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补偿,这无疑就更加进一步刺激了权力腐败的扩张。

  (四)执法过程变形。当前权力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不是患法偏少,而是患执法变形。一些领导干部对部属的腐败抱有严重的袒护心理,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影响自己前途,明里说情,暗中施压,阻挠执法人员的办案,致使一些颇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难以按法按时办理。执法人员存在一定程度宽容甚至放纵现象,以纪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地削弱了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三、当前反对权力腐败的几点对策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反对权力腐败必须从解决最根本的思想问题人手,切实端正公职人员的权力观,使他们真正树立起执政为民的意识。要在公职人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针对性、细致性、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正确的“三观”教育,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使广大公职人员自觉扫除奢糜之风、唾弃利己之心、树立廉洁形象,从思想上树立起自觉抵制权力腐败的“钢铁堤坝”。

  (二)健全约束机制,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慎权是制约权力腐败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对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目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第一,全力加强程序立法。实践表明,权力腐败有相当部分都是由于法定程序和用权边界模糊不清而造成的。要在立法中对公职人员行使权力作出严格的限制,防止司法行政中非正常操作和扩大权力的机会,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第二,严格实施权力实施细则。使得每一种权力都处于法律的监督之中,每一种处罚都有章可循,避免出现量刑失衡现象,确保司法行政的客观公正。第三,健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在现有申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申报的内容、金额、来源、时限等,增加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的透明度,以便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其经济状况,防止其利用职权谋私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抑制和防范权力腐败,真正维护以法制权的权威性和以法保廉的正确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法律法规的威慑力。权力腐败制而不止、抓而不力,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执行力不够,要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必须坚决克服权大于法的不良意识,坚持法高于权的原则不动摇,切实防止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比其他权力腐败带来的毒害更深更大更远,要坚持严格执法,对查办的腐败案件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切实以教育、监督、严惩为主要手段纯洁司法队伍,保证司法质量,都要确保对案件的查办要求不走样、标准不降低。

  (四)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制约的聚合力。当前的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防范权力腐败中相互配合,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必要的组织保证和法律基础,容易导致监督脱节,甚至出现空档和盲区,致使一些权力失控。要进一步强化法定监督部门的职能,从立法的角度强化权力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力度和权威,避免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在机构设置上可让专司监督之职的部门单位实行垂直领导,增强监督的可控性和实效性,避免监督过程中不必要的干扰。要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原则,大力完善公民举报制度,对公民的举报、信访、新闻监督提供法律保护。各种监督要在符合法制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密切协同、相互支持,努力形成功能完备的监督网络,真正发挥监督合力的有效功能。

  (作者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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