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陈衍晖)11月3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代表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意见》出台的目的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接下来将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促进社会更和谐稳定。
《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意见》坚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大局下谋划设计政府系统实施民法典的总体部署和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明确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总体要求。
第二,明确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八项基本任务。一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二是加强相关配套制度供给,做好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废止修订工作,推动民法典在全省政府系统落地见效,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六是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七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八是广泛持久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第三,明确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培训学习、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配套措施和具体要求,为民法典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意见》有四大亮点特色
《意见》在归纳总结我省政府系统执行实施民事法律制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国系第一个以政府名义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基本任务,具体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提升行政效率,以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关注民生问题等法治供给,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突出深化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在持续优化政府职能的同时,着眼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构建软法体系,创新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模式,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
四是强化协同实施民法典的刚性约束。明确把民法典贯彻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的重要方面。
着力唱好“普法”重头戏
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当前全面依法治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
着力维护法制统一。民法典施行后,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审查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新制定、新修订的法规规章与民法典基本精神、原则和规定保持一致。
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出台《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处理好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的关系,把握好行政行为的界限,规范履行法定职权,切实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
着力唱好“普法”重头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推动准确适用民法典,帮助群众更好实现和维护权益,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广百姓议事堂等村(居)议事协商模式,切实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