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育局发布提醒 事关教育培训
2022-04-20 09:3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 当前,社会培训机构正在有序复工复课。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南京市教育局发布注意事项。

  自2022年1月1日起,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大班型(35人以上)25元/课时·生、中班型(10-35人)40元/课时·生、小班型(10人以下)60元/课时·生,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收费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

  培训机构在提供校外培训服务时,应与学生家长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长仔细查看合同印章是否与资质一致;不选择“培训贷”等信贷产品。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只有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标注有“学科类”的培训机构方可组织线下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标签:培训机构;培训;学科
责编:刘岩鲲